前几次火灾事故之后,当地政府都保持了让人难以理解的“低调”。这一次需要回答这一问题的,显然不仅是企业,还有地方政府。
据新华社报道,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月2日14时20分许发生油渣罐爆炸事故,先后有两个装有残留柴油的油罐爆炸,造成至少2人失踪、2人受伤。大连消防出动几十辆消防车,经过数小时才将明火扑灭。
事故原因是什么,将造成多大的损害,现在还不太明朗。但爆炸的消息传出后,很多人的疑惑是类似的:为什么又是大连石化?在公众的记忆中,中石油大连石化已经不止一次成为意外事故的主角。2010年7月之后的一年多内,中石油在大连的公司曾连续发生4次火灾事故,其中有两起是大连石化。现在,同一家公司,同一个地方,再度发生爆炸事故,仅仅是意外,还是本可避免的责任事故?
从既往教训来看,责任事故的可能性相当之高。对于中石油在大连的公司此前发生的那4起事故,国务院曾有认定,均为责任事故。时任中石油集团总经理的蒋洁敏也表态说,“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不知道,在这诸多的“不放过”之后,再度发生的爆炸事故,背后又有怎样的原委。此前事故的一再发生,和该公司对教训的漠视有关。公众记忆犹新的是,在2010年“7·16”火灾后一个月左右,事故原因、责任未厘清、赔偿未着手,该公司倒是开始内部的“援救表彰”。可以说,如此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是其后事故一再发生的重要原因。尽管2011年8月底,当时的大连石化总经理已被免职,但公司内部的各种管理是否理顺,安全漏洞是否填上,这次事故之后,仍需要彻底检视。
该回答“为何又是大连石化”之问的,显然不仅是企业,还有地方政府。前几次火灾事故之后,当地政府都保持了让人难以理解的“低调”。
对这些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央企,仅靠其在安全管理上的自觉,是远远不够的,也难言负责,地方政府应在日常的监管上硬起来。(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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