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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背着真名上班”严重不合适

2013-05-24 08:02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有网友在微博中爆料:郑州市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附近的环卫工和绿化工反映,他们上班必须穿印有个人名字的工作服,否则罚款50元,且拖欠工资三个月。郑州市经开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工作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目前许多工人都把自己名字撕下,但没有被罚款。他们已把网友的讨论向领导做了汇报,将商讨整改措施。 (详细报道见今日本报A08版)

  好办法只能被那些怀揣平等之心、不愿以自己利益为出发点、甘愿放弃居高临下拍脑袋决策的领导们所发现。

  环卫工“罢穿”印上自己名字的工装,不但可以理解,而且无懈可击,因为环卫工也是人,而人是不能像商品那样贴上醒目的名字和商标的。如果说这样可以达到有效管理或监督的目的,出发点是好的,那么,需要监督的行业绝不止他们一家,所有财政供养的部门都应该在列,比如做教师、医生、警察、法官的,做普通公务员的,尤其是那些掌握了行政权力、长期缺乏有效监督的各级官员,都应该穿上所在行业统一的服装,在各人的后背印上大字号的名字、职业和监督电话……想想看,不要说穿者的内心是怎样的别扭和羞辱,单是这标新立异的一道“人文风景”,不吸引大批外国游客参观才怪!

  不否认部分环卫工人有偷工减料之嫌,他们的工作态度和质量必须得到有力的监督;但是,如何监督、用什么样的理念和办法进行监督是有程序和原则的,不能由领导单方面去决定,更不能以管理者的方便为出发点。要知道,在环卫工衣服上印上很大的真名字,在其他行业从没见过,确实涉嫌行业歧视,伤害了环卫工人的自尊,虽然给领导们提供了管理上的小方便,但代价太大,且并不能提升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得不偿失。

  现代文明已经在管理社会和监督权力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日本大街或马路上,每隔一段就会看到一个醒目的木牌,上面写着本段环卫工的名字和举报电话;还有,负责电力、通讯设施的,也都能在某根线杆上找到他们的名字和举报电话……我们为何不采用这种办法呢?在国内,为了方便上司的管理和公众的监督,每个警察的胸前都佩戴着一个金属制作的警号;银行职工、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的前面大都有一个写着自己名字的小牌子,如果环卫及绿化管理部门也采用这种思路,大概不会产生这么大的阻力和批评声音吧!

  总之,既能方便管理,又能让环卫工乐于接受的好办法很多,但这些好办法只能被那些怀揣平等之心、不愿以自己利益为出发点、甘愿放弃居高临下拍脑袋决策的领导们所发现,只能被那些肯动脑筋、愿意民主决策、充分采纳环卫工人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管理者所获得。此事不大,但余味深长,值得各级管理者认真咀嚼。(评论员 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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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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