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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扬:收费公路改革 勿“与民争利”

2013-05-09 08:11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5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民意,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6月7日。(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04版)

  按照现行规定,公路收费期满后即应停止收费,但按照意见稿,节假日免费政策可使公路收费期限延长,高速公路改扩建也可延长收费期限,即使收费期满后,高速公路仍然要收费,以支付道路养护管理费用。这就意味着,高速公路的实际收费年限不仅要延长,而且可能绵绵无绝期!

  同时,意见稿删除了“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这意味着,即使政府投资的公路已经收回成本、还清贷款,也仍然会继续收费!

  而在收费标准方面,意见稿规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可根据交通流量、当地物价指数变化情况等因素适时予以调整”。这个规定貌似有理,其实是给提高收费标准开口子,交通流量不大的公路可以提高收费,物价上涨也能成为收费标准提高的理由。

  公路畸高收费阻碍物流、影响经济发展、盘剥百姓利益,这是再简单不过的常识。可是,这么多年来舆论的关注和民众的非议,换来的结果竟然可能是公路收费期限延长、收费标准提高!如此逆民意而动,不能不说是极大的倒退!如果这样的修正案获得通过,只会让利益集团高兴,而民众只有失望和愤懑。

  老百姓纳了税,车主交了这税那费,政府本该修建免费公路服务于社会,即使做不到这一点,公路收费期满后总该停止收费、还路于民。公路确实要花钱养护,但这笔钱难道不能由公共财政承担吗?公路本该是一种免费的公共品,本该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部分,可现实情况是,政府不仅不负起责任,反而要从中谋利——如果这种思维不改变,公路管理制度无论怎样改都摆脱不了“与民争利”的嫌疑。(媒体人 晏扬)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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