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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拯:警惕利益异化的“旅游地产”

2013-04-17 08:58 来源:人民网

  把自己摆在公共利益看守者的位置,地方政府才能当好开发的监管者、环境的保护者和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凭窗观澜,临水挥杆,或许是很多人艳羡的生活。然而,这对于那些越来越珍稀的优质自然景区来说,却可能是个麻烦。日前,云南玉溪的抚仙湖,就面临着主打“高端生活方式”牌的旅游地产项目威胁。

  一边是曾发现桃花水母的I类水质淡水湖,一边是房地产商雄心勃勃打造的高级旅游度假场所。高尔夫球场耗水大,冲击脆弱植被,威胁高原生态;即便有严格的保护条例,也难以阻止沿湖山体被挖断、树木被砍倒……对于抚仙湖难得的风景资源,10余个大型房地产项目,可能既是最迅速的变现手段,也是最迅速的折损方式。

  遭遇旅游地产开发中种种问题的,绝不仅是抚仙湖。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房地产企业正“上山下海”,寻找各类资源进行联姻式开发。据统计,目前房地产行业排名前100名的企业中,不少都已介入旅游地产领域。“天下名山僧占多”,几乎变成“天下胜景楼占多”。

  个中原因,无外乎一个“利”字。一方面,严厉的调控压缩了楼市利润空间,房地产企业以旅游为新的增长点,而山水人文也能让楼盘附加值迅速提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同样能在旅游地产开发中充实财政,动辄上亿的“高端项目”更可成为政绩工程。你求我应,一拍即合。

  美则美矣,只是现实往往变形走样。旅游地产热潮中,不少房地产企业借旅游开发之名,行圈钱圈地之实。它们热衷的是地产,而非旅游。而地方则一心盯着短期政绩,或是对环境破坏听之任之,或是上马明令禁止的项目。

  表面的双赢之下,公共利益成为最大输家。自然风光也好、人文风景也罢,都是人人共享的公共资源,理应惠及大多数群众。以抚仙湖为例,建起高档别墅、高尔夫球场,公众既无法获得实惠,还可能被拒之门外,这无异于把景区资源拆售给少数人。而在建设过程之中,利用行政手段征收村民的土地,更侵蚀到群众生存根本。异化的旅游地产,在事实上对公众形成了社会权益与经济权益的“双剥夺”。更何况,在开发过程中,还会造成环境问题,损及当地风貌。

  旅游地产开发乱相,拷问着当地政府的角色定位。如果追求短暂政绩,地方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监管职能就可能被“俘获”。相反,把自己摆在公共利益看守者的位置,地方政府才会放眼长远、科学规划,当好开发的监管者、环境的保护者和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厘清旅游开发中地方利益、群众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不为表面繁荣所诱惑,不被一时政绩所绑架,才能防止旅游地产异化走形,实现地方政府、地产企业与当地群众的互利共赢,也才能获得稳定的发展基础。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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