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北京开始对带头闯红灯的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20元。如此“没商量”的罚款力度能否制止北京的“中国式过马路”?姑且先看看率先动真格的浙江吧。浙江早在3月1日起就动起了真格,在20天内处罚“中国式过马路”近万起,其中闯红灯8200多起。效果怎样?浙江警方说,由于警力有限,加之违法行为数量大,这些处罚的行人多数都是“违法带头人”。
显然,“中国式过马路”只靠严格罚款是无法根治的。
同济大学的课题研究表明,“中国式过马路”背后是行人与机动车马路权益的分配问题。在国内的交通信号设置上,更多地偏向了机动车,这导致了行人被动地违规。该课题组在上海和杭州等地交通流量较大的主支相交路口的研究表明,行人最大可忍受的等待时间为90秒,超过此时间限制,行人过马路将处于不可控局面。
相比于文明素质高的德国人忍耐极限60秒、英国人的忍耐极限45秒,一直背负“文明素质不高”之名的中国人已算“能忍族”了,更何况在杭州交通路口红灯时长普遍超过100秒。
要治理闯红灯问题,还需交管部门考虑总体缩短红灯的等候时间,提高行人的畅通感,或设置更多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设施。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严格执法,才能获得公众最大限度的认同。当然,技术上的问题不能成为行人违规的借口,在技术不断完善的同时,行人也应严格守法。(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长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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