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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生:24公里高速路绊倒30名官员的警示

2013-03-15 14:59 来源:红网

  广东佛山市人民检察院3月13日对外发布《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对佛山去年度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报告》称,佛山职务犯罪案件和人数都呈上升趋势,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医疗等领域仍是职务犯罪多发区域。其中,江肇高速高明段短短24.3公里的建设区间,30人被立案查办,平均1公里倒下逾1名干部。(3月14日《新快报》)

  在公众的印象中,“高速路”成为“腐败路”已非“新闻”。早在2000年,辽宁省出资修建的沈阳——山海关高速公路,在沈阳市境内仅有的50公里长的路段中,就有62名干部因贪污、受贿、挥霍3000万专项资金受到查处。有数据显示,从1997年至今,全国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安徽、北京等省(自治区)的数十位交通系统高官“前腐后继”,倒在高速公路上。

  众多案例表明,高速公路从立项审批、投资、贷款、工程承包、验收,到收费经营、公司上市等相关环节,都存在腐败生发的空间,都有大大小小的蛀虫染指。不过,在时隔十多年之后,与沈阳——山海关高速公路相同的一幕再度在江肇高速高明段上演,带给人们的不只是震惊,还有气愤和质疑:现行制度设计对官员,特别是腐败多发、易发岗位的监督已经日趋完善,“高速腐败”为何屡禁不止?

  究其根源,一是投融资体制使之有了生发的土壤。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中央财政投入占比很少,地方政府、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占比较重,项目、资金、市场的“三集中”,导致“权力”绝对地掌握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手中;二是政企不分,建设单位既是业主又是管理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三是工程招投标制度不够透明,相关监督纸上谈兵、似有实无;四是惩处不严,量刑过轻,违法人员违法成本太低,付出代价不大,受教训不够深刻。

  置身在这样“大气候”中,换谁都难以“出污泥而不染”,除非你不食人间烟火。对此,美国学者阿密泰在其著作中有一段精辟的论述:“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但多年来,我们总是在一个劲地切除那些腐烂的“苹果”,而对那些盛苹果的“筐”却很少拿出来在阳光底下曝晒消毒。如此本末倒置,前车之鉴未能防止类似事件反复发生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想不腐败、想不“前腐后继”都有点难!

  “高速公路”这只“苹果”总是烂,是时候该检查盛苹果的“筐”了。当务之急,必须从源头上根除“筐”里“筐”外的“病灶”,从招投标告示到建设实施全过程都必须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决策者与执行者要分开,执行者与监督者要分开,同时引入人大和第三方全程监督。如果止于见一个烂苹果切一个,而不去反思、封堵体制上的漏洞,不给“筐”及时消毒,那么,“24公里高速路绊倒30名官员”就不会是最后的“绝唱”。(高福生)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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