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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志超:“微信收费”不能让消费者买单

2013-03-15 14:54 来源:红网

  最近有大量消息传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正在与腾讯公司展开谈判,主要内容是如何监管腾讯的OTT业务,以及如何向OTT业务收费。(3月14日中国广播网)

  OTT是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语音、视频以及数据服务业务。比如说,腾讯的微信,以及微软的网络电话Skype。

  随着腾讯公司OTT业务中的微信版本不断更新升级,实现了视频和语音通话功能,再加上用户不断地增多,冲击了电信的传统业务,三大电信运营商终于坐不住了,开始与腾讯谈判,谈判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把在微信中失去的那部分损失,再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夺回来。但是无论谈判结果怎样、收费与否,希望三大电信运营商与腾讯公司都能够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不要串通一气,将手伸进消费者的口袋。

  三大电信运营商是网络高速公路的建造者,有权利向通过的“车流”收取“过路过桥费”,但是“高速公路”上的“车流”,却是腾讯公司通过免费应用软件的高空引领,才吸引到过来的。腾讯公司虽然越过了“收费站”,但是作为消费者在使用腾讯公司的各种网络应用软件过程中,却是要向电信运营商缴纳“数据流量使用费”的。如果说电信运行商再向消费者进行收费,那就是重复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腾讯公司的OTT业务已经免费向消费者开放多年,并拥有了庞大的客户群,所有人都已经适应了腾讯公司的各种产品及应用软件,并养成了使用习惯甚至说是依赖。腾讯公司也通过免费软件的增值业务、网络广告植入、品牌营销等方式获取了高额利润。比如说腾讯QQ通讯工具的语音聊天、视频通话到现在还是免费的,但是QQ会员、QQ秀等增值业务却是收费的。如果说此时腾讯突然间要向软件使用者进行收费,那无异于是对消费者的绑架行为。

  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任何与市场不适应的东西都有可能被淘汰,任何有利于民生的技术都有必要去发展,谁占领了制高点谁就拥有优先权,谁知道民众最需要什么谁就拥有了消费人群。免费、方便、快捷显然是OTT业务最吸引人的砝码,就算腾讯公司被电信运营商收买了开始收费,其他公司也可以接着免费做,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就已经推出了一款移动社交工具,其功能基本等同于腾讯公司的微信。

  三大电信运营商应多从自身上找问题,市场经济体现的就是一个公平,别人有的大家都可以做,不要总算计着如何能轻易地把损失夺回来,更不要企图通过算计消费者挽回损失,否则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说无论三大电信运行商与腾讯公司谈判结果如何,最后都不能让消费者买单。(刁志超)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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