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凸显。要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实施大规模的国家减税计划。(3月12日《新京报》)
近年来,中央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来提高居民收入采取了较多的措施,比如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到3500元,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由九级税率减少为七级税率,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改革等。另外,在其它税种方面也做了不少文章,比如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体征点到2万元、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蔬菜批发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等政策。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减税提高居民收入的作用并不明显,没有达到人民群众的预期要求。因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通过实施大规模国家减税来提高居民收入继续成了委员代表竞相呼吁的焦点议题。
那么,如何实施大规模国家减税计划提高居民收入呢?
首先,要正确认识税收在居民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要认识到虽然税收在整个居民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凸显,但是绝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影响居民收入增幅的核心因素。毕竟,决定居民收入最核心的因素是劳动收入和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而不是国家的税收。有了这一认识前期,那么,就能客观公正地认识到税收在居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也能客观评估国家的税收政策对居民收入增长的影响。
其次,税收在居民收入分配方面的调节作用,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降低个人实际税负,个人实际税负降低一方面直接提高居民收入,另一方面居民收入增长则刺激消费,通过消费推动经济较快增长从而带动就业和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二是通过对高收入者课以重税让居民免费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福利产品等来间接提高居民收入,即所谓的“抽肥补瘦”。三是通过降低企业整体税负,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给员工发工资来提高居民收入。
第三,在降低个人直接税负方面,由于个人所得税占全部收入的比重极小(2012年为6%),所以即使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对居民收入增幅的影响不大,更何况如果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就等于放弃了第二点强调的税收“抽肥补瘦”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功能。因此,尽管网上呼吁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笔者认为由于对居民收入分配作用不大,所以改革的紧迫性并不强,效果也不会很明显。提高居民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作用必须从“抽肥补瘦”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即税收调控的有增有减;增税的主要措施是对富人课税,比如房产税、遗产税、针对富人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入征税)等;减税则是对现有三大流转税和关税制度的减税改革。
最后,在税收有增有减的改革方面,必须有路径选择。笔者认为减税改革要先于增税改革进行,而且只有减税改革到位之后,才能启动增税改革。在实施大规模的国家减税计划方面的具体措施是:一是切实降低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关税税率,比如进口奶粉、服装、家具用品的关税等。二是降低日常生活用品消费税税率,比如居民日常化妆品、成品油等;三是深入推进“营改增”的同时降低涉及居民群众生活用品17%的增值税基本税率,比如馒头税等。
(李宁)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