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丽在全国两会上建议,降低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或将可以解决农民工夫妻、农民工家庭长期分居的问题。刘丽是一名洗脚妹,从农村到城市,刘丽以农民工的身份打工20年。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刘丽最关心的还是自己所处的农民工群体的生活基础保障系列问题。
城市也该关照农民工的情感需求
本报评论员 集月音
农民工承担着城市建设中最艰苦、最繁重的底层工作,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与其贡献极不相称的是,农民工一直处于城市尴尬的边缘境地,生存与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就像刘丽代表形容的那样,农民的身份,干着工人的活,过着流浪者的日子。
农民工家庭居无定所长期分居,最后导致婚姻破裂,而各城市的保障房对他们来说却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很多农民工子女因为种种限制,无法进入城市的正规学校学习,受教育权被严重侵害。农民工享受到“五险一金”已是少数,带薪休假等法定休息权更是奢望,徒留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在村口翘首以盼。
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不该总被城市排斥在外,种种保障和情感关照的缺失只会造成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当前最需要的是,建立一个更公正合理的社会环境,逐渐消融城乡二元化和地区之间的壁垒,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通过法律强制执行以求普惠到农民工群体。政策制定者还应考虑农民工群体面对城市的各种弱势,认真听取农民工的诉求,根据这一群体流动性强、家庭分居等特点,从实际出发为其量身制定保障措施。
城市的高楼大厦和繁荣兴盛,也凝结了农民工的汗水,于情于理他们都应该一起分享发展的成果,而不是只能在繁华背后鞠一把辛酸泪。
农民工的“负福利”何时才能“转正”
张恒(《看天下》评论员)
农民工代表刘丽“让农民工也有资格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建议,其实并不新鲜。几年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提出廉租房不要带厕所,主要应该租给农民工,结果引来许多义正词严的指责。
一晃三四年过去,保障性住房建得越来越好,但直到刘丽的声音出来,人们才意识到,原来农民工仍被排除在保障性住房之外。学者秦晖曾有个著名的“负福利”论断,指原本应为社会平等而存在的二次分配,事实上却扩大了不平等的现状。当下保障性住房存在的就是这个问题。
不止住房问题。包括休假、医疗等诸多福利,伴随着中产阶级权利意识的增强,最近几年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相比而言,农民工能享受的福利,变化却微乎其微。所以现在的问题,仍是如何缩小在享用福利的权利上的差距。茅于轼先生与刘丽代表的建议,都是这个思路。只是最大的困难在于,福利就像一块儿蛋糕,分给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多了,其他人享用的就少了。
于是到最后,在与农民工福利有关的问题上,经常就止于情感上的同情。而农民工争取权利时,想要引起注意,就常常得剑走偏锋。比如刘丽代表这次的发言,许多媒体都更关注“打工潮下的临时小夫妻”这个“猎奇”现象。但说实话,这在我家乡早已有之,并不让我惊讶。刘代表说这种临时夫妻是“在不影响夫妻关系的情况下”组建的,想一想,怎么可能?
不妨先从不限制户籍着手
赵志疆(《大河报》评论员)
保障性住房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承载着很多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始终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明确提出,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这是继2012年12月25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这一要求后,中央层面对保障房分配制度建设的进一步明确。
在刘丽等基层代表提出降低保障房标准的同时,住房保障部门已注意到外来务工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寻求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新要求破题。此举背景是,保障性住房在曾经的实践中,保障对象大多仅限于不同阶层的“城市人”,外来务工人员始终游离于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之外。其中以户籍为基本条件的保障房政策,是外来务工者难以逾越的一道门槛。
保障性住房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然而,以户籍为基本条件的分配标准,实际上将城市流动人口拒之门外。今年两会中,基层代表朱良玉表示,希望流动人口告别漂泊,融入城市共享发展成果。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不仅有助于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同时也有助于城市的稳定和发展。
住房保障工作的原则是全面覆盖、逐步推进、因地制宜,随着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将他们纳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符合城市需求和住房保障整体战略。降低外来务工者申请保障房的门槛,不妨先从不以户籍为分配标准着手。
拆掉阻隔农民工婚姻的围墙
西越(《楚天金报》评论员)
农民工夫妻、农民工家庭长期分居,导致了离婚率的上升。
其实,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未必一定导致婚外恋、离婚率的上升。回顾一下计划经济时代就会发现,那时候,因为工作调动太难的原因,有太多夫妻长期分居的情形,有人分居长达数十年,也未必就搞婚外恋,也未必离婚。相反,在这个不太有夫妻长期分居的时代(只要农民工不想分居,总还可以选择辞职不干),离婚率反而上升了。主要的原因显然不是分居,而是在城市里打工的农民工,与在家里留守的妻子在思想观念上的分歧越拉越大,因为,农民工在城市里见多识广,而留守乡村的妻子观念还基本停留在原地。观念分歧导致情感难以融合,情感必然淡漠,没有感情的婚姻自然难以为继。
当然,还有一个极有可能的原因,就是在城市里打工的农民工已习惯了城市生活,不想再回到农村,但又无力把农村的糟糠之妻带进城市。在这个自己回又回不去,妻子出又出不来的两难境地中,农民工作出了更理性的选择,选择重觅爱情、重组家庭。因此,挽救农民工“红灯婚姻”关键还是要打破坚固的城乡二元结构;拆除这堵厚厚的隔墙,才是挽救农民工婚姻的社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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