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0日举行“一线工人农民代表谈履职”主题记者会,邀请6位全国人大代表答记者问。安徽代表团的刘丽代表直言,因长久分居,城市农民工中已大量出现“打工潮下结成临时夫妻”的情况。她建议解决农民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很明显,所谓的“农民工结临时夫妻”会造成许许多多的问题,这种“露水夫妻”最直接的影响是让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家庭的不稳和破裂,影响到小孩的教育,严重的甚至会诱发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肯定对家庭、社会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情。
很多人一听到“农民工结临时夫妻”,就会痛心疾首地责备礼崩乐坏,人心不古,认为时下许多人背弃了应有的道德观念,思想堕落。我不否认这里面有道德问题,但是,我仍然要说,“农民工结临时夫妻”最主要的不在于道德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时下的农村和农民工,面临着两种现象:一方面,在农村,由于大量的男性农民工在外务工,农村出现大量留守妇女,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在外务工的许多农民工面临着“性饥渴”的问题。调查表明:有超过50%的人会在晚上空闲时选择看黄色录像或书刊来打发时间;55%的农民工已经有超过半年没有过性生活;35%的农民工感到性压抑;70%的农民工希望家属能来工地探亲。而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计生委主任张枫也说,广东有3000万农民工,很多人由于不能解决性生活问题,长期处在“饥饿”状态。
面临着“性饥渴”的农民工当然会选择结成“临时夫妻”的方式来解决“性饥渴”的问题,因此,尽管存在着道德上责备和破坏家庭的风险,但毕竟比起嫖娼之类的违法行为来,更为安全和健康。并且,组成“临时夫妻”共同租房、开伙食,更为经济实惠。我相信,如果农民工有相应的居住场所,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孩子能有地方读书,或者他们有足够的假期探亲,他们中的大多数恐怕会选择跟自己的丈夫、妻子和孩子在一起,而不是选择与他人结成“临时夫妻”。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说,“解决了住房问题就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她建议,一是降低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让农民工也能住进保障房;二是由政府租赁城里人的多余住房,然后再收取一定税收,以税后房租返租给农民工。我觉得值得我们各地的政府好好考虑,不仅从住房问题上考虑,还要从户籍、教育等多个方面考虑。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不能无视他们的困难而不顾,任何一个地方出现大量的农民工“临时夫妻”,就是那个地方的耻辱。
杨涛(江西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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