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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金:见义勇为需要从感动走向行动

2013-03-04 16:09 来源:广州日报

  夜以继日,广州全城“寻人”,“失踪者”名叫郑益龙。3月1日下午,他在途经珠江西堤码头时,发现有人落水便跳江相救,在路人帮助下,落水者被救起,郑益龙却被冲走。郑益龙是武警广州市支队四大队副政治教导员,两年前结婚,并在去年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现在还不到10个月大……

  郑益龙给了社会许多感动,让人们眼含泪水,心寄哀思。据广州公安的消息,事发的珠江亲水平台旁边聚集了许多人,他们自发赶到那里,向英雄致敬,为英雄祈祷,一些外地网友也在微博主题帖下边献上蜡烛,留下足印。

  从拯救病重流浪汉的“凌志哥”,到解救女童于危急的“托举哥”,从徒手突袭歹徒的“夺刀侠”,再到跳入珠江救人牺牲的退伍军人牛作涛……广州好人,英雄辈出。这一位位良善使者,让人心生感佩。尽管,近年来,我们的社会时有遭遇这样或者那样的道德困境,面对倒地的老人,有人有过迟疑,面对车轮下的小悦悦,有人有过顾虑,在救与不救、帮与不帮的问题上,有的人踟蹰、彷徨,但是,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在紧要关头,身边的平民挺身而出,不计个人安危,写就英雄事迹。

  行动者越来越多,得益于制度救济的供应。为弘扬社会正气,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各地修改完善了相关法规和措施,例如广州大幅提高奖励慰问金,解决就医、就业、子女教育、住房、入户等多方面的问题;前几日,《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救助人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只要救助人尽到通常注意义务的,不对救助不成功的后果承担责任。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及时融化了冷漠的坚冰。

  需要“见义”的环境,更要“勇为”的个体。你怎样,广州便怎样;你怎样,世界便怎样。只有每个人的切实行动,才能肩负起良善期待。此次事件中,除了郑益龙,我们还要记住那位当时默默离开的路人路志辉以及“围观”的市民。是他紧随郑益龙,跳下水里救人,并将救生圈推给了落水者,是“围观”群众合力将落水者拉上来。正所谓:感动者,感而动之,行动才是对郑益龙的最高敬意。(李光金)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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