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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小学生踩踏悲剧何时才能够避免?

2013-02-28 07:44 来源:广州日报

  当急功近利的教育缺乏尊重生命的应有内涵,当疏散演练、安全教育都流于形式,孩子们必然难提高自我保护和紧急避险能力。只有让教育真正尊重生命,让安全制度不容“踩踏”,才能避免踩踏事故。

  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一起因拥挤引起的踩踏事故,造成11名学生受伤,其中4名重伤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相关部门称,事发时学生从宿舍去上早自习,关闭的宿舍铁门被学生挤开,从而发生踩踏事故。初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对老河口市教育局局长等6名领导干部先免职接受调查,对秦集小学校长等2人行政撤销职务,其他4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又是学生踩踏悲剧。一扇普通的宿舍铁门竟成了“生死之门”,令人痛心。而事故原因也简单得很——相关负责人说,刚刚开学的学生比较兴奋,起床时间比平时早,而值班老师并未及时打开宿舍大门。面对那4个逝去的鲜活生命,我们忍心将过错推给弱小的孩子们吗?教育局局长等8名领导干部的免职撤职、4名责任人移送司法,能换回孩子们的生命吗?

  校园踩踏事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2005年10月四川巴中市通江县一所小学,2009年12月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2012年11月湖南长沙育英二小,2013年1月河南驻马店一小学都曾发生踩踏事故……踩踏事故屡屡发生,事故的起因也是大同小异,前面的学生摔倒,后面的学生拥上来挤成一团,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小学生为何连“不要拥挤”这点基本的安全意识都没有?自1996年起,我们就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既有“加强疏散演练”,也有“提高避险能力”;每年的“开学第一课”,都少不了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不得不说,孩子们的安全意识没有得到实质的提高。是他们不懂得重视自己的安全?当然不是。当急功近利的教育缺乏尊重生命的应有内涵,当疏散演练、安全教育都流于形式,孩子们必然难提高自我保护和紧急避险能力。

  同样值得追问的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上下楼道的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可是细究踩踏事故,大多没有做到。像秦集小学的踩踏事故,学生拥挤到铁门前,是值班老师没有发现?还是因为没到时间所以未打开铁门?不管怎样,学校和老师这样的疏于管理已是责任难逃。

  再进一步追问的是,秦集小学正需要睡眠的孩子们为何要早上六点左右就起床上早自习?这个万恶的早自习规定是否有违义务教育法?此外,记者发现,发生事故的学生宿舍是一栋四层高的教学楼改装的临时住宿楼,一楼办公,二、三、四楼是宿舍,每个房间有30个床铺,而且只有一楼一个出入口。这般寒酸的住宿条件达到安全标准了吗?也许还应再进一步深思,有500多名学生寄宿的秦集小学,是否对“撤点并校”提出了疑问?

  每一次事故后照例都有运动式检查,襄阳市教育局发出通知,立即进行学生安全专题教育,紧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可是重视孩子的生命安全,靠这种事后的“亡羊补牢”显然无济于事,只有让教育真正尊重生命,让安全制度不容“踩踏”,才能避免踩踏事故。(李龙)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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