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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杰:官员反对亲属弃商折射寻租顽疾

2013-02-27 09:30 来源:重庆晨报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在全国20余个省进行的问卷调查发现,仅有51.2%的公职人员同意应当责令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亲属退出或者本人应当辞去职务,明确表示反对的大约占1/5,其余则表示不清楚或拒绝作答。(2月26日《新京报》)

  一公一商,超越“小康”。说的就是那些一手吃着公家俸禄,一手借助亲属之手以权谋私的现象。这早已不是个别现象,在公众看来甚至是公开的秘密。这“公”、“商”一旦形成利益共同体,自然都不愿意亲属退出或者主动辞去职务。所以,调查结果出现1/5明确表示反对,其余则表示不清楚或拒绝作答的情况,实在正常不过。

  公职人员利用亲属经商,与自己本人亲自经商,只是遮羞布厚薄程度不同而已,两者在本质上看并没有任何区别,都是权力寻租,目的都是将权力变现成自家资本。其危害性不言而喻:损害公权力威信,破坏党风政风,伤害公平正义,危害市场秩序,滋生腐败温床。

  “一公一商”还有一个升级版就是“官商勾结”,即便没有亲戚关系、血缘关系,如果没有严厉的法律和制度的规避,为了“共同的利益”也能够走到一起,成为称兄道弟的“一家人”。原因简单,官员要将手中权力变现,必须依托商人,商人为了寻求更多资源和保护,又必须求助官员,各有索取,自然很容易就成了“一路人”,实质上是一丘之貉,从事权力分赃的勾当。

  这一顽疾官员秘而不宣,政府久治不愈,百姓切齿痛恨,果真是束手无策?窃以为,“官员亲属可不可以经商”只是个伪命题,之所以出现一官一商,官商勾结的现状,根本上是权力失范的结果。对权力没有切实有效的规范,武断地禁止官员亲属经商没有太大的意义。个中缘由,你能追究官员的直系亲属不经商,能规避其不与三姑四姨暗中勾结,甚至深藏幕后找人代言巧取豪夺?

  所以,只要权力与利益的输送链条没有切断,此类“权力中介”就很难避免。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第一,部分公职人员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尤其是一把手;第二,权力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牵制,很容易短时间达成利益同盟;第三,长期以来的政企不分,企业和政府“爱恨交集”,“对立统一”,权力对市场干预太大,市场化规则还未真正完善。所以,规范、稀释、监督公权力是杜绝“一官一商”、“官商勾结”的根本途径。

  这些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红顶商人”得以遏制,但各种变种的“红顶”还在一些领域存在着,必须着力清除。从1985年出台《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到十八大后中央的各项反腐措施,有大批腐败干部因此落马。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日渐强烈,这都将有效地监督制约“一公一商”带来的腐败挑战。

  当然最重要的,仍然是从顶层设计和法制层面就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立法上解决改变官员与官员、官员与商人之间的权利生态,加快对“公职人员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治理,比如规范决策审批制度,完善听证制度,加强群众监督机制,加大反腐力度,让“要想当官就别想发财,要想发财就别想当官”成为官场和市场的一种基本共识。(评论员 王方杰)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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