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5成被调查者
呼吁建“房屋信息查询系统”
但在乔新生看来,这样的规定“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每一个申请人都可能是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但从维护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除非是合同的当事人或者诉讼当事人,任何人都不得申请公开他人的房屋交易信息”。
在近期多数“房×”事件曝光背后,都有涉嫌“违法”查询房屋信息的情况,但对此类“违法”行为,民众却似乎显得“很宽容”。
有39.5%参与调查的民众认为“‘房×’贪腐行为被曝光大快人心,不满涉嫌泄露房屋信息的工作人员被查处”。但更值得引起关注的是,有55.5%的参与调查者认为此类处罚属于“‘杀鸡给猴看’,有权查询的部门不作为,又不让最具反腐热情的公民有所作为”。反过来,只有5%的人选择了“若不加以限制,从长远来看,此类‘违法’行为会给民众的信息保护带来极大的危害,会引发很多其他刑事犯罪”。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官员财产公示是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吕艳滨认为,官员财产应按照法定程序公开,不能因为现在缺乏公开官员财产的相关制度,就随意泄露别人的信息。
但是,目前,这两个问题都没有在法律上进行区分和明确,也就是说,没有顶层设计。2005年提交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意见稿,至今未能进入正式立法程序。而官员财产公开,还停留在民间呼吁阶段。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莫纪宏认为,腐败现象要依靠制度化的建设,“例如关于财产公开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目前的曝光有一定作用,但是容易引发很多侵权问题,也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不从顶层设计开始进行制度反腐,诸如财产申报制度之类的措施就无法达到监督官员廉洁自律的目的。”莫纪宏强调说。
乔新生建议说,应尽快建立全国房屋登记信息联网制度,从而使我国制定的各项房地产宏观政策落到实处。其次,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房屋交易信息应当采取及时披露的原则,由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及时张榜公布。这样做既可以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又可以借助于社会舆论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建立更加科学的房屋交易信息查询机制,提高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透明度,确保市场交易的安全性,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在此次调查中,也有53.98%的参与民众表示若想解决“网络反腐与‘保护隐私’的矛盾”,应“推进官员财产公示,首先以‘房产信息联网’为突破口,建立一套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房屋信息查询系统”。还分别有23.14%和22.88%的人将治理官员腐败的希望寄托在了“厘清公众知情权与官员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制定明确清晰的法律界限”以及“支持并拓宽社会性的信息渠道,例如网络曝光、社会组织信息汇总、公民举报等”。
多数人反对禁止“以人查房”,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您认为禁止“以人查房”后,会出现哪些连锁反应?
66.64%的人认为是因为禁止“以人查房”会导致公众无法查询,将民众监督拒之门外,贪腐官员从而“渔翁得利”
11.1%的人将原因归结为,仅禁“以人查房”,却缺少官员财产透明监管机制,引发争议在所难免
28.99%的人将票投给了“禁止查询无法阻止公众的质疑”
2.24%的投票者将票投给了“反腐有很多途径,禁止‘以人查房’能够防止利用房产信息等个人信息进行其他刑事犯罪” (赵丽)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