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段时间,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比如江苏盐城在出台规定时就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2月18日人民网)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各种“房多多”的纷纷落马,再加上各地官员纷纷抛售房产的窘态,明眼人不难看出严禁“以人查房”的真正动机。当然,凡事总需要一个看上去不那么离谱的借口,比如说保障个人住房信息安全。但借口终究只能是借口,相对于当下个人信息保障上的监管不力,住房信息的泄露甚至犯不上一提,有关方面偏偏对住房信息情有独钟,这个借口未免太过明显。
说句公道话,尽管个人房产信息的公开导致了误伤“房婶”的个别情况,但其实对于普通百姓甚至是有钱人的影响并不大。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即便一个人有很多套房,只要是合法所得,被公之于众也没什么可困扰的。事实上,公众也并不关心一个靠正当劳动获得财富的人究竟有多少套房,人们关心的只是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
退一步讲,即便对于个人财产信息的公开会带来当事人难以承受的困扰,也可以考虑在房产信息公开上对普通百姓和公务员区别对待。在现代社会,对于官员和个人的财产隐私要求本来就不相同,一个人的工资收入属于隐私范围,但官员的工资就该被公之于众。同样,房产也是如此。
官员财产公开正成为一种不可回避的趋势,但在推进上却显得有些步履蹒跚,无非是因为囿于既得利益者的限制,改革缺乏有效的突破口。相对于各地试探性的试点,对于官员社会登记性信息的公开完全可以成为推进官员财产公开的一个更好的突破口。反过来讲,如果无法做到官员的房产信息可查,即便真的推行了官员财产公开,公开的真实性和如何监督上也同样存在问题。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的房产信息公开不是做过了,而是还有很多不到位的情况。早在2010年6月,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即开始推进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初衷是对联网城市的房地产交易、个人住房产权信息变更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在2012年6月底之前与之联网,但期限过后便无下文。这一要求在推进上乏力的原因恐怕与“以人查房”被禁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毋须讳言,如今的房产信息查询上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但在完善和修改过程中,不该屏蔽掉信息查询本应具有的社会监督功能。
(刘兴伟)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