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七,也是节后第一个工作日。眼下,大量的人口正在或者已经从农村返回到了城市。这其中既有下乡探亲的城镇居民,也有打算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但不论是哪一群体,他们的内心都贮藏着一股中国农村能够尽快得到发展的期待。而要促进“三农”事业的发展,城市反哺农村,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调动城市资源进驻农村,这几乎是一条不可绕过的路径。
年初,中央的一号文件就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换言之,中央此举目的在于鼓励和引导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并帮助农村得到建设,农民实现增收,农业得到发展。的确,相较于城市,农村在物质、人力和社会资本上都处于明显劣势,而上述三者恰好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推力。因此,从大体方向而言,推动城市资本下乡应该得到鼓励和倡导。
面对着发展滞后的农村现状和蠢蠢欲动的城市资本,经济学家厉以宁在去年年末就曾表示,当前农民存在进城的需求,而城市资本又需要一个发展领域,通过让农村穷人进城,让城市资本下乡,可以实现双向城乡一体化。厉以宁“双向城乡一体化”的文章甫一刊发,立刻便引发了关注农村经济发展人士的热议。
在十八大提出以城镇化支撑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思路之后,资本下乡与农村土地资源结合,继而推动农村发展的道路便有渐露痕迹之势。然而,正如厉以宁观点的反对者贺雪峰所指出的,在强势的城市资本的胁迫下,弱势的农民将被迫交出有限的利益。尽管此一观点看似危言耸听,但在目前城乡居民权力格局严重不对等的情势下,此类悲观的预言未必不会成为现实。
对于农村来说,城市资本下乡随之带来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乃至社会资本,都是目前农村所真正匮乏的,其好处可谓毋庸置疑。关键在于,目前农村居民在面对市场化袭来之际,是否有能力做到与市场之狼“共舞”。因为30年的市场化模式基本以农村向城市输送资源为主,农村的发展并没有跟上城市繁荣的步伐。所以,在一个能者逐渐外迁,只剩老弱病残的乡村社会,如何抵御汹涌的市场冲击,必须作为一个重要命题来思考。
在资本下乡引发的争议中,支持和反对者必然都有其道理所在。时下,无论是中央的决策者还是期待发展的农民,共同关心的一个话题就在于如何确保农村的发展成果能够被农民享受,而非被投资者尽数夺走。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从一开始在资本下乡的规划中,就应该明确农村老弱病残所持有的土地资本应该获取的永久效益,并通过建设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力资本在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需求。可以预见,在这一场即将兴起的农村建设运动中,政府在制度上的设定将很大程度上决定游戏规则本身,乃至农民利益能否得到保护这一点。
当然,作为资本下乡的东道主,农民也必须摒弃“政府帮扶”和“社会救济”的思维,而是应该在摸索中学习市场的法则和规范,通过加强自身经营才能的培养,努力进入现代市场的话语体系、运作体系。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草创地带,资本下乡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很多制度规范层面均处于创制阶段,农民应该有意识成为一个制度的制定主体,从而避免在规则层面受制于外来投资者。
从总体上而言,资本下乡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这既可以成为投资者、农民和国家获得共赢的局面,也有可能走向农民被迫交出有限利益的境况。究竟走向哪一条道路,并不取决于投资者,而是要受到政府和农民二者的影响。就前者而言,要在制度框架上确保农民的利益格局,而就后者而言,必须要努力融入市场,尽早具备与狼共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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