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在5日发表的报告中称,未来两年内中国一些地方融资平台的违约风险将显著上升。去年末财政部、发改委等四部委也曾联合下发通知,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我认为,要充分理解融资平台负债的潜在风险,首先要弄清背后的影响因素。
首先是城镇化加速与既有城市投融资结构之间的矛盾。在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下,市场化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系尚未建立,地方政府成为毋庸置疑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人。由此来看,只要地方政府的投资职能不从根本上转变,不能引入更多的民间投资者,那么它就会面临更大的融资压力;而在现有的城建投融资结构下,这种压力就会落在各种各样的地方融资平台身上,并且转化为直接或间接的政府负债。
政府政策和规则的变化,将成为影响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直接因素。一方面,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在经济出现过热苗头时,解决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就成为重中之重,而在经济下滑趋势加剧时,对融资平台债务的约束就会有所放松。另一方面,在当前中央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虽然许多地方开始调低GDP增长预期,但仍有多地的巨额投资计划上马,表明了“以质量代替速度”的模式转变,在当前还缺乏有效的支撑。
也要重视财税体制改革带来的影响。从根本上看,融资平台债务问题的背后,反映出当前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内在矛盾,也表明现有财税体制需要尽快改革。在适度约束地方政府投资职责的前提下,一方面,如果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分权机制、地方独立的税收汲取机制能有改革进展,则地方政府面临的财力约束就会弱化;另一方面,若是地方债务融资模式能够有所突破,如建立起合理的地方债券发行机制,则地方融资压力就能进一步缓释。这些都会使得地方政府降低通过融资平台的负债冲动。
就本质上讲,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也体现出财政与金融的结合点,而金融创新同样能够对其产生复杂影响。例如,如果未来国内债券市场改革进一步加快,市场容量和规范性提升,则推动融资平台债务的债券化,也是一条可选的道路。作为起点,就是把融资平台的债券改造为项目收益型市政债券。
再比如,在地方投融资体系中引入各类新型的金融手段或工具,有助于降低直接或间接的地方债务压力和风险。其中,推动各类地方国有资产的证券化,是解决现金流压力的着眼点;促进包括项目融资、股权投融资等模式的创新,也是引入民间投资,实现资本多元化的途径。在未来两年,如果这些领域的金融创新能够迅速推进,则将对解决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提供新的视角。(杨涛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 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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