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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权:组织为当事人护短比违纪更恶劣

2013-02-07 09:26 来源:京华时报

  组织忙不迭地为当事人护短,折射出目前监督体系的一个明显漏洞,那就是没有严格的回避机制,更多依靠自查自纠,用自觉来取代制度。

  沸沸扬扬的“学酒哥”事件终于水落石出。不出公众所料,在豪华会所一餐消费红酒12瓶属实。这一调查结论,等于当众打了珠海国资委纪委一记响亮的耳光。这记耳光挨得不冤。事实上,当珠海国资委纪委出具“学酒哥”共计只消费4000余元,而曝光的12瓶红酒中,有6个空瓶是“学习红酒知识的道具”的调查结论时,它就已经成功地将事件的焦点从学酒哥本人转移到自己身上。

  对于“道具说”,相信只要有点常识的中国人,都不会相信,相信珠海市国资委纪委自己也不信。后者展示的,不是自己在常识方面的愚蠢,而是在藐视公众智慧、无视公众舆论方面的胆大妄为。而珠海市国资委纪委之所以愿意承担风险,用自身信誉为“学酒哥”周少强背书,也是事出有因:一方面,国资委是周少强所属企业的大股东,另一方面,起码事发前半年多,周少强还是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与国资委纪委估计是同级。

  这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几个月前在广州越秀区委常委方大国殴打空姐事件中,也出现了同级政府忙不迭地为当事人护短的情况。它们折射出目前监督体系的一个明显漏洞,那就是没有严格的回避机制,更多依靠自查自纠,用自觉来取代制度。

  “学酒哥”事件更为典型,因为这一事件中,最吸引公众眼球、最后受损的是“纪委”这一金字招牌。它引发的疑虑是,再好的制度也有赖于相关部门的执行,在现行的监督机制中,纪委本是最重要的屏障之一,如果纪委也会徇私,那么,在一个人情化的社会,如何来对纪委的监督实施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犹在耳,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制度的笼子由谁来关门落锁?如果守门者与笼子里的权力者暗度陈仓,那么,笼子再坚固也形同虚设。

  我们有点担心。这起“舌尖上的腐败”被曝光纯属偶然。若非有赴宴者的好事炫耀,若非有微博这样的反腐新平台,“学酒哥”事件既无从被发现,而发现后也可能不了了之。它还验证了一个新趋向,那就是政策之下,对策已现,公务豪宴已经转向了隐秘性强的高档会所。我们能否依靠类似珠海国资委纪委这样的部门,将这些隐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我们还有遗憾。对一起影响如此恶劣的事件,珠海市国资委纪委所受的处理,仅仅是“责成向市纪委作出深刻检查”而已,没有个人为之担责。仅从这一点看,总书记所说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并未形成,制度的“笼子”还需要继续琢磨。

  (特约评论员 刘志权)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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