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之后,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了实施细则。其中许多实施细则,除了重申中央规定的精简会议、不摆花草、厉行节约等规定,还自我加压,层层“加码”,提出的要求更为严厉,中央新规在地方异变为“高压线”。
依循权力变通的逻辑,地方所导演的这股改作风“加压潮”,一时蔚为壮观:中央“约法八章”,不少地方则扩充为“约法十章”;八项规定要求官员基层调研不安排宴请,而一些地方则演变为“自带干粮和方便面”;八项规定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而一些地方则一味压缩会期,会议功能流于看文件、跑形式……这一道道“风景”可谓别致,令人应接不暇,套用宋人的一句名诗来形容,正所谓“山外青山楼外楼,地方加压何时休”。
“八项规定”的地方版本,让人不禁想起了曾经名噪一时的“四菜一汤”。这份肇始于1988年上海市政协七届一次全会的菜谱制度,当年经《人民日报》两次报道后,而被写进红头文件层层下达落实。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完全变了味,丑态尽显——有的成了“四盆一缸,糊弄中央”;有的变成“四菜一汤,凉菜不算”;有的车水马龙地换菜,但台面上永远保持“四菜一汤”;而有的则变成“吃人头”,按就餐者每人“四菜一汤”安排菜色……最终“四菜一汤”政策形同虚设,以至沦为坊间茶余饭后的笑料。
坊间有副流传甚广的对联曰:“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级骗上级,层层掺水,水到渠成”。而“四菜一汤”、“八项规定”在地方的走样,堪称这副名联的一个生动注脚。显然,只要人们尤其是官场中人,还没有患上健忘症的话,对于地方政府这股“加压潮”,不必感到诧异。而事实上,在权力体系内,“层层加码”的对象,也从来就不止于改作风。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每年由中央向下级下达的各种指标了,比如税收指标、“鸡的屁”指标等等,无一不是一层层往下追加任务,或“自我加压”,结果便是到县一级的经济指标,往往要高于中央所规定的数值。
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权力体系内,以及基于官员只对上不对下的政治现实,不难理解地方“自我加压”背后的运行逻辑:既为讨好上级以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权力,也为地方官员打“个人形象牌”,赢取群众信任和拥护,捞取更多的政治资本——不妨想象一下,地方政府对中央新规主动“层层加码”,某种意义上向群众释放了这样的信号:瞧瞧,我们的规定比中央还具体,还严厉,这彰显出我们“贯彻落实”的决心是何其之大呀!
当然,对于某些地方官员来说,还可以从“自我加压”中获得一种权力虚荣感,由此而产生山寨大王的幻觉。从这个角度来看,地方这股改进作风“加压潮”,似乎也可以看作是权力碎片化的一种表征。可见,取悦上级、忽悠百姓、权力虚荣,正是地方改作风“加压潮”所暴露出来的三重权力病相。
有必要追问的是:这种“权力病相”的根源何在?正如前所述,一个显见的原因在于地方权力的政绩冲动,但更深层次地来看,问题症结更多的恐怕还是在“上面”。抛开现有权力架构不说,仅就“八项规定”而言,这项新规也存在标准模糊、缺乏有力监督、并非刚性制度等“弊端”。不必讳言,无论是以前的“四菜一汤”,还是如今的“八项规定”,其中人治意味浓厚。这样看来,“八项规定”在地方“走样”,所要究责的恐怕并非只是病得不轻的地方权力。
不可否认,中央“八项规定”的初衷是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而且,中央抓这些问题,既有强大的民意基础,又可以速见成效。但必须看到,作风问题和铺张浪费的背后,是公权腐败和三公消费这一深层次难题。显而易见,“八项规定”仅仅是反腐之路上无足轻重的一个小环节,最终还是要从制度上管理三公消费,严格科学的预决算,解决源头问题。否则,“八项规定”难免会重蹈“四菜一汤”的老路。
(苗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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