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春节临近,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在社会上反响强烈。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公车使用浪费依然严重。
“车轮上的铺张”,当然没有官员承认等同腐败,而事实上假公济私就是一种典型的腐败行为。那么,“车轮上的铺张”,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这两个1/3,是不是变相侵占公款行为?国家财政拨款来源于纳税人,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血汗,变相侵占纳税人奉献给国家的钱财,到底是铺张还是腐败?到底是普通的肥私还是犯罪?
反“车轮上的腐败”缺少了两个轮子,第一个轮子,“法制轨道”之轮子。公车腐败从来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1994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网友们反映,不仅如报道中所述科级干部也配备专车,甚至一些实权地区副科级股级官也配备专车,并且实权部门的小官配豪车现象并非稀有,而是常见。一个政府系统连自己的车轮腐败都管不了,其存在的其他腐败能够管得了只有傻子才会相信。
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专门规定形同虚设,其实谁都希望它只是个“摆设”。风紧了,拿出来糊弄一下老百姓,风过了,仍然高置于文件橱底层,任你布满了灰尘,也不会有人去看一眼,这就是一个红头文件的命运。连这样的一个《规定》从上到下都无人去执行,只在两会期间有委员提提案,只在媒体上瞎吆喝半天,到头来仍然只是在“摸着轮胎趟浑水”。老百姓管不着,媒体热一阵,两会期间吆喝一阵,过后外甥打灯笼——“照舅”,这样的结果几乎是一个注定的“游戏式”轮回。
《规定》尚且束之高阁,出台一项《反公车腐败法》又有多难?其结果同样令人悲哀。只要“三公”腐败还在,首当其冲被抵制的可能不是公款吃喝,而是公车腐败。嘴上的腐败只令自己满腹山珍海味,其家人不方便也来赴公款宴,而公车之便呢?所有家人亲戚朋友都可沾光,这几乎就是一辆不花自己一分钱的“全天侯”私车,比招之即来的飞毯还要方便,怎么可能令官员吐出最爱呢?
第二个轮子,监督之轮子。香港的公务用车有统一号牌标志,澳门的公车则在车辆前后喷涂了所属单位名称。与国际接轨,那就不妨与港澳接接轨,公车统一车型统一涂装统一颜色,恐怕至少会令公众知道哪是“官轿”哪是私车。尽管一些事情进入中国会“走样”,但一旦公权容许公众监督了,这样的统一车型就一定是一把“反车腐”利器。
近期,英国火车票涨价,而主管票价政策的英国交通部运输部长西蒙·伯恩斯被指每天乘坐公务车上下班,不坐火车,并且每年为此花费8万英镑(约合人民币80万元)的公款。在英国民众的声讨中,这位交通部长如今不得不改坐公共交通。(北青网1月14日)由此看来,“车腐”并非只有中国存在,英国同样存在,但英国的交通部长可以改坐公共交通,中国的部长、高官能否也改坐公交?(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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