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救命特权”开玩笑,更不要玩弄人们敬畏生命、同情病人的质朴情感
据媒体报道,山东淄博一辆120救护车满载礼品,晃着蓝色警示灯招摇过市,引发公众质疑。当事医院解释说,是给退休职工送礼,不是给领导送礼,开启警示灯是司机不小心所为。
又是责任切割的惯用伎俩,不是给领导送礼,就能公车私用,就能滥用救护车特权吗?至于“司机不小心”云云,更是连自己都骗不了的闪烁之词。事实上,救护车滥用,并不是个案,有开救护车送子女上学的,有在春运期间送人去火车站的,花样翻新,令人瞠目结舌。
想想这样一幅场景:人们出于悲天悯人、救人要紧的人道情怀,自觉让出车道让救护车先行一步,结果,或是救护车上的人健康无虞,或是救护车满载礼品、挪作他用。人们在恍然大悟之余,必然觉得感情受到欺骗。
更重要的是,一再滥用救护车的“救命特权”,下次真的遇到救人倒悬的紧急时刻,也难免会让人在心里嘀咕:这次究竟是真救人还是假救人?“狼来了”的故事一旦演绎到救护车上,所损害的就不仅是医院公信,还会危及那些需要挽救的生命。
话说回来,在无法确认是否真救人的情况下,为了不因误判而导致救人的救护车堵在路上,社会公众还是应该以包容心避让救护车。越是这样,医院越应该谨慎使用救护车,别拿“救命特权”开玩笑,更不要玩弄人们敬畏生命、同情病人的质朴情感。
“特权之始,滥用之渐”,滥用之端一开,就有自我加强的趋势,不可不慎。为退休职工送去新年慰问礼,用看似正当的理由为滥用救护车辩护,如果对此类打擦边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进一步的滥用就将层出不穷。
因此,对滥用救护车行为“零容忍”,加强救护车使用监管,已经迫在眉睫、不发不行。(李克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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