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小苏到南京市车管所申考驾照,却被必须先通过驾校培训为由拒之门外。小苏查阅资料,没找到国家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考驾照必须经过驾校培训。近日,她向南京玄武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南京车管所行政不作为。(1月28日《现代快报》)
和南京市民小苏有着相同遭遇的人还真不少。前几年,深圳市民樵彬在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申请办理驾照时,就遇到过相同的情况。樵彬是一名不错的驾驶员,他感到迷惑,自己会开车还要到学校学习吗?他较起了真,将深圳市车管所告上法庭,最终赢得了官司。此后樵彬以很好的成绩通过了考试,深圳车管所终于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樵彬成为在驾校名称一栏署名“散学”的中国第一人。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中国机动车总保有量达2.33亿辆,其中汽车1.14亿辆,摩托车1.03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达2.47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86亿人。对于驾校来说,这是一块丰盛的蛋糕。应该说,驾校培训驾驶员是一个不错的途径,也是不能缺少的,但是,驾校绝不能成为驾驶员培训的唯一途径,否则只会成为一些人流满哈喇子的蛋糕而已。
事实上,在国外一些地方,驾照发放只有一个原则:无论你是在什么地方学习的,也不管你是跟谁学习的,只要你能通过国家规定的驾驶项目的考试,就可以拿到驾驶证件。没经过驾校培训就不发驾照的规定,说好听点是“循规蹈矩”、“不知变通”。说难听点就是“唯利是图”,被钱给闹的。
既有樵彬的案例在前,希望南京市民小苏也能够胜诉,因为这不只是关系他个人无需向驾校缴纳数千元高额培训费用,可以“散学”名义申领驾照的问题,还意味着从驾校到驾照,从政府到企业的一条利益链的断裂。这对于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还公民学习驾驶技术的自主选择权,无疑意义重大。(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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