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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明:缓解看病贵不能忽视“过度检查”

2013-01-28 10:00 来源:千龙网

  “大医院是很赚钱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过度检查。”近日,在广东省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上,医卫组的委员们“自曝”行业中的潜规则。多位委员都谈到,由于主管部门及医院要求控制药品收入在医疗总收入中的比例,俗称“药比”,一些科室、医护人员在诊疗中为病人过度检查。(1月27日《广州日报》)

  政协医务讨论组的委员称得上是医疗权威人士,其“自曝”行业中的潜规则,真实性不容置疑。医疗政协委员之所以“自曝”,除了履行委员职责,更多的是“过度检查”太过分,在“看病贵”中占有不小的比例。

  说到看病,自然少不了检查,检查有多种多样,诸如:CT、X光、B超等等,医疗检查对病情诊断更为科学和准确,可是现实中此种检查太多,有的患个感冒之类的小病也得做好几个检查;有的在其它医院刚做过检查,也得从头做起,甚至有的明眼就能判断的病也非得做检查不可。一病多查,反复检查,其摊在病人头上的检查费高之又高。做个检查少说也得过百,多则上千,此种“过渡检查”看病价格怎么低得下来。不仅如此,检查花费的时间长,做一个检查光排队就耗费不少的时间,做几个检查得耽误多久?

  如今对于解决“看病贵”问题,采取过不少的措施,如:一次又一次的降低药价;实行分开,医院取消药物加成。可是效果并不明显,而其中“过度检查”化解了不少,“过度检查”不收缩,缓解“看病贵”这一难题恐怕难。

  “过度检查”的出现,关键是检查价格过高,价格高利润就大,医院和医生积极性就高。如果没有多大的利润空间,有谁会在此方面下这么大劲。按说检查价格并不是医院想定就定得了的,哪的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可从目前的情况看,各个地方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不一,有的低,有的高,“以乙肝DNA检查为例,广州的三甲医院要160元 ,浙江做同样的检查只要40元。”同是一样的检查,相差好几倍,物价部门是凭什么而定?可见在定价机制上还不规范,存在很大的随意性。

  经物价部门批准即使是高价也是合法,有了这一尚方宝剑,医院就可以从容的下达指标,谁开的检查越多,谁的功劳就越大,奖金提成自然不在话下,如果哪个凭着良心,为患者少检查,反而完不成任务要受罚,如此必然鼓励多开检查,滥开检查,增加病患者的负担。

  因而,要解决“看病贵”,不单眼睛要盯着药价,还得盯紧检查。一是要从源头上从严核定检查费,不能各自为政,应该统一制定出检查价格;二是要实行检查结果通用,在一定的时间内,医院与医院之间不能重复检查;三是要对医生开出的检查,要实行定期的抽查,发现滥开检查者要进行相应的处罚,而最重要的是医院必须严禁以检查数额提成。只有从多方面入手,才能遏制“过度检查”这一歪风。(罗瑞明)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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