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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章:刘翔能“跳”过去“8秒绿灯”?

2013-01-28 09:54 来源:红网

  “你以为我是刘翔啊,8秒钟时间要跑近20米长的人行道”。近日,三水南丰大道一处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引起市民关注,在南丰大道横涌路口过街通道上,绿灯只亮8秒,但人行道却有接近20米长。市民认为,根本不够时间横过马路。对此交警部门回应称,已将绿灯设置多亮3秒,确保行人有足够时间通行。(1月26日《广州日报》)

  这个市民真的好天真,好可爱呀,以为刘翔能在8秒绿灯时间内跑过接近20米的马路。我明确地告诉大家,这是早上栽树,晚上乘凉——不可能的事情,刘翔一跑就得受伤,单腿跳过马路还不得需要8分钟呀?交警部门真能搞笑,只是将绿灯多亮了3秒钟,那一共也只有11秒,说曹操,曹操到,曹操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足够了,老年人怎么能顺利通过呢?由此可见,这个“11秒绿灯”简直就是不靠谱。

  11秒钟,对博尔特来说够长了,能轻松地跑过100多米。可是,对于花甲、古稀的老人来说,那真是太短了,怎么可能走过接近20米的马路呢?这是一条主干道,行人看准指示灯,急行穿过斑马线,还是免不了和过往机动车辆贴身抢道,不时有人车同时拥挤上斑马线。交警部门的“老爷们”能不能理解万岁,换位思考呢?你们如此不切实际地设置了“11秒绿灯”,居心何在?意欲何为?

  三水区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因为有路段正在改造施工,为免造成严重堵塞,该路口人行行道的绿灯暂时不可以设置得太长。这个理由冠冕堂皇,实质却是是似而非。为了缓解交通拥挤就能拿市民的生命开玩笑吗?是“以人为本”还是“以车为本”呢?人的健康和生命大于一切,所有的车辆必须为此让路,这是原则问题,丝毫不能让步。窃以为,此处的绿灯必须延长到15秒。大家说,没错吧?(毕文章)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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