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将于23日下午开幕。记者获悉,省民建、省台盟都将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通过建集资房等方式,解决省直公务员住房问题。省民建表示,政府拿出一块地建集资房或成本房,兄弟省市有采用这种方式的先例; 深圳市直机关也给工作人员添置了成本房。
这份提案遭到网友炮轰是意料之中的事。其理由,是基于广州市房价过高,公务员工资水平远远落后于房价。试问,哪个大城市的工资不是远远低于房价?尽管提案里言称普通科级公务员月收入仅仅5000元,千把元的住房补贴,工资福利算不上是最高的行业,但城市里仍有庞大群体与公务员收入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那么,集资建房为何让公务员率先“享用”呢?
若公务员不再受高房价所累,今后房价的高涨与公务员这个特殊群体,没有了实质关联,在这种情况下,公务员不去关心与关注房价,国家遏制房价的制度安排在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大打折扣。政府实施任何公共政策,都应以公平正义为底线。不过,从现实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任何政策,往往首先考虑到公务员。即便政府政策允许的话,集资建房的对象,应首先瞄准买不起住房的弱势群体,而不能再给公务员“锦上添花”,因为,类似让公务“优享”的提案,不但选错了对象,也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由此可见,公务员集资建房,一方面会引发公众不满,另一方面,也容易让国家调控效果打了折扣,使普通百姓的住房境况更为恶化。在目前住房问题引发诸多民怨的背景下,倘若政府层面再让公务员在住房上独享优惠政策,还极可能导致公务员与普通公众关系产生断裂。须引起警惕的是,有关代表在提交“省直公务员集资建房”提案的同时,还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兄弟省市已有采用这种方式的先例; 深圳市直机关也给工作人员添置了成本房。这意味着,为公务员建集资房、成本房,在全国其他地方并非稀缺品,似乎成为一种正常现象。
实际上,早在2006年8月18日,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显然,无论是“省直公务员集资建房”的政协提案,还是深圳等地给公务中建成本房的做法,都与国家公共政策相悖,应当立即叫停。(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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