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反腐建议,有专家学者提出“特赦论”,建议特赦贪官,以换取他们对政改的支持;也有专家建议官员公开财产,不过是全部公开还是从新提拔的干部开始公开,争议很大;还有专家建议搞群众运动式反腐,另一部分专家则坚决反对,多种声音,莫衷一是。日前,部分反腐专家、学者聚集在湖南省韶山市,深入探讨十八大后的反腐新形势,而上述引发社会争议的热点问题,也正是他们关注的重点。(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他们支持政改”,2012年12月17日,当这条《京华时报》刊登的新闻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时,许多人才赫然发现,竟然有专家提出了这样“不可思议”的建议。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包括前段时间的所谓“贪官”免死之类的也一样,已经有几年了。
笔者认为,贪官特赦论首先在老百姓这一关肯定过不去。腐败是对国家与民族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老百姓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必须零容忍,必须严惩,绝不能网开一面。其实,并不需要多高深的知识,只有稍微动一下脑子,就不难发现这种说法的真实目的和其荒唐的逻辑。特赦贪官,到底谁说了算?显然,不是政府,特赦贪官就只能是民众。但是,民众又有这么大的权利吗?显然,这种权利并不在民众的手中,如果要民众特赦贪官,那么必须建立在权力掌握在人民手里,而且贪官们也都认罪伏法,并悔过自新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
政改须得反腐,反腐势必遭到贪官阻挠,有专家建议特赦贪官寻求贪官们对政改的支持,却又担心民意不答应,这是一个怪诞逻辑。专家的意见近于空谈,没有认识到腐败产生的根源以及复杂性。腐败根本原因是人性,找不到腐败的病因,就不可能开出对症的良方。反腐防腐是系统工程,是永不停歇的工作,关键在于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任何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都是幼稚可笑的。
人固有私心,固想贪腐,但不能说贪官天生就是坏人,是制度的不健全膨胀了他们的贪腐之心,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制度创新,不仅对反腐倡廉有显著作用,而且对于政府自身建设也具有积极的意义。政府自身建设,不仅决策要科学,让专家参与,决策要民主,让各个方面参与,而且具体的实施也要让公民有参与的途径,让公民能够通过参与过程来实现参与权,并以此对政府行政运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贪官特赦”不能与“高薪养廉”划等号,但腐败也并非不可治理。只要我们对党政和部门“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实质限制和制约;减少政府审批、分配资源,以及制定产业政策和干预经济的权力;同时降低对舆论管制,加强人大作用,再辅之以财产公示之类制度,是可以大大减少腐败的。(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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