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妹”事件自2012年12月26日通过微博被曝料后,曝料者吊足人胃口的曝料方式,引发媒体对此事的报道高潮跌起、持续不断,公众质疑声不绝于耳,在这种高度的关注下,1月13日晚,郑州市检察院宣布,翟振锋已由河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由郑州市纪检、检察、公安、房管、土地、规划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也逐一核查网友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部分问题目前基本查清。
从翟振锋被捕看来,一方面,曝料人所曝内容基本属实,翟振锋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可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曝料人所曝内容并非全部属实,首先,翟家确曾有31套房,但均非经济适用房;其次,经专案组派专人赴北京、上海查询,均没有发现翟家在北京、上海房产记录。
面对问题的复杂和巨大的舆论压力,郑州市没有想方设法的去“捂”事情,通过快速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实现第一时间依规依法实时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引起公众进一步误解。同时,专案组承诺就已发现的另外两个问题将调查到底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一是二七区房管局有两名工作人员通过李淑萍取得27套房源,并以经适房名义对外倒卖获利。二是该拆迁安置项目不存在经适房,为什么一通公司以经适房名义向外出售?
目前,“翟振锋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这一案件和其他一些案件一样,有一个公正的程序。必须认识到,“维护司法权威是国家最大的公共利益”。而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对“翟振锋案”而言,唯有让司法公正贯穿始终,才能让舆论和公众的期待落到实处。程序公正是需要时间保证的,我们给“翟振锋案”时间。(山楂树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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