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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科学看待艾滋病反对就业歧视

2013-01-08 09:3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去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一个世界艾滋病日活动时,曾明确强调:艾滋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艾滋病的无知和偏见,以及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全社会都要用爱心照亮他们的生活。然而,一个多月之后,广东省教育厅在发布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就表示包括艾滋病在内的多项病症患者,都不能被录用为教师。

  在很多公益人士看来,这一做法显然涉及到对艾滋病人的就业歧视。一如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陆军所认为的,这违背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而需要看到的是,意见稿中的这一规定并非本次才增加,仅仅是继续保留之前的版本。这意味着在教师录用方面,制度性的就业歧视乃作为一种传统存在,要打破它,有着超乎人们想象的难度。

  甚至,可以直白地说,中国社会目前对于艾滋病人的歧视现象还非常普遍,对于艾滋病所持有的错误、扭曲观念还非常深厚。在一些陈旧的夹杂着道德评判的认知体系中,艾滋病如同洪水猛兽,与艾滋病人接触充满了风险。他们并不明白,艾滋病只有血液、母婴和性三种传播途径,日常的教学工作不可能造成病毒的传播。

  面对根植于社会的错误观念,原本也不用感到意外,毕竟一般民众对于这一目前还缺乏根治手段的病症,抱有恐惧乃是一种本能。但人基于本能的恐惧可以通过科学的认知进行消除,个体在了解艾滋病、走近艾滋病人的前提下,就能消除不必要的恐惧。诸如政治领导人、公众明星公开与艾滋病人进行日常接触,则更被视为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宣传途径。

  当然了,扭转错误的社会观念,需要广泛的宣传,更需要制度层面的反对歧视。例如,在求学求职等一些正常的社会行为中,确保艾滋病人不受歧视,获得公平的待遇,将在很大程度上维护该群体的正当权益,也会对消除歧视观念起到积极作用。但现在,即便执政党的最高领导人表示要消除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在地方性的规章制度中,却依旧存在与之相悖的内容,这也让人在感到惊讶的同时更感到愤怒。

  在一个现代社会的建立进程中,历来不乏破除各种歧视观念的重任。如何滤清对艾滋病人的种种误解,几乎可以作为一个社会是否迈进文明门槛的风向标来看待。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根本上还是需要在制度上确立一个公平的原则。这一公平性的原则既体现在法条中,也体现在具体的实施中,通过制度的生产和推进,科学的观念得到传播,丑陋的偏见和歧视将得到稀释和化解。

  因此,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从一开始就在制度上强化了错误的观念,假如得不到纠正,非但无法消除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反倒可能加剧社会对艾滋病人的恐惧和排斥。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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