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县一家幼儿园缺校车,女园长的情人——当地财政局企业财务科科长卢祖国便设法为其解困,一企业老板被卢祖国强拉赞助,“捐”了15万元给幼儿园。日前,奉节县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变相索贿,受贿罪名成立。幼儿园家长联名为其求情。(1月6日《重庆晚报》)
此情此景,与其说是这些家长不明事理,不如说丢脸的是长期教育欠账的地方政府。在一个贪官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一名为情人索贿购买校车的落马官员,竟能得到公众的谅解,甚至替其求情,奉节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难道不感到羞愧吗?
虽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已有9个月,“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的承诺早已白纸黑字公告天下,但在不少地方,特别是偏远落后的农村学校、民办幼儿园,校车匮乏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性改观。更令人心寒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对此不是不闻不问,就是推卸责任,宁可在发生事故后支付高额赔偿金,也不愿事前拿出钱来为学校添置校车。难怪有评论质问:有钱赔偿,为何无钱买校车?
胡适先生曾引述道,“你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时间。”遗憾的是,多年过去了,我们在对待孩子这件事上似乎并没有多大进步。政府官员会做的除了在悲剧发生后指责他人、撇清责任,就是在垃圾箱上刷“禁止人畜入内”的刺眼标语。可以说,正是这种权力的冷漠,赋予了贪官的“索贿行善”某种神奇的感人力量。(王垚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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