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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管好民众“钱袋子”须还权于民

2013-01-06 09:16 来源:华商报

  岁末年初,地方政府部门“突击花钱”乱象再现。有媒体记者近日在福建、江苏、广东、广西等地采访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年初“粗线条”制订预算、年末突击花钱甚至乱花钱、违规花钱现象,且花钱方式也呈现隐蔽之势。

  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凸显当前财政预算体系积弊。在“重分配、轻管理”模式下,地方预算支出因

  其缺乏透明度而屡遭诟病,亟待通过严格预算编制、加强外部监管等举措给予厘清,将税费资金切实纳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环之中。

  在舆论监督压力下,一些部门绞尽脑汁“隐蔽花钱”,不惜采取年底先到消费场所开具发票、来年再进行实质性消费的“障眼法”来逃避突击花钱的指责。但这些形式上的所谓变通,并没有在实质上遏制住预算支出滥用的势头,反而让公款消费的腐败之风借此蔓延。不可否认,我国预算拨款与使用时间“错位”强化了财政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根据1995年正式执行的《预算法》,我国预算年度实行历年制,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国内负责预算审批的立法机构,即各级人大年度大会召开时间一般在3月,再加上后续审批流程,行政部门预算最快也要等到当年4月才能得到批准。如此一来,本为一整年划拨的预算却要在后续三分之二年度内支出,这在客观上加剧了“年初无钱可花、年底无处花钱”的矛盾。此外,财政部门多以“基数加增长”的简单方式决策,进一步助长了预算经费“跨年度作废”特征,各地方部门纷纷采取预算上报“虚高”,以备审批机构“砍削”、为来年预算“加码”的做法,是为岁末年初腐败消费骤增的另一重要原因。

  财政资金源于广大纳税人,由政府部门代为统筹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遗憾的是,财税体制设计疏漏却让财政资金流向偏离了所有者期待的最佳路径,滋生了代理人越位滥用的病灶。需要指出的是,基于各部门衔接等现实问题,国内重新核定财政年度难免牵涉众多,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预算划拨与使用期限“合拍”。而且,时间错位也并非财政资金滥用问题的主因,预算划拨的缓滞可以通过发行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予以技术调节,而预算编制不明晰、执行不到位、监督不完善等制度性漏洞才是财政资金年底不合理使用的根本症结所在。

  目前我国预算编制的支出标准体系相对滞后,明细设置笼统,部分预算资金因可执行性不强而难以投入使用,以至于年初看似缜密的预算计划却与实践脱钩,导致大量预算资金在年底堆砌,一些部门不得不挖空心思突击花掉这部分预算内经费,由此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就此而言,只有打破财政预算封闭运作的流程,并将其放置于广大民众的监督框架之内,才是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有度的正途。其中的突破口就在于,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设立严格的预算编制问责制,对于民众质疑较多、且经查实无法支出的预算一律上收,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在预算审议过程中,实行人大对预算的管理权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过渡,将预算中的热点与难点列为专项调查审核对象,通过各种公示渠道向民众告之,并诚恳接受众议,做到及时解答与纠偏。

  可见,管好民众“钱袋子”的关键就是要还权于民,将预算支出由编制、审核到使用各环节都置于民众监管视线之下。唯有如此,针对年底财政突击花钱的争议之声才可能自动消弭。(马红漫)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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