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振豪,曾入围中科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却因为妻子的举报而名誉扫地,进而在纪委介入后被查出经济问题。2013年元旦前,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目前其已提起上诉(1月4日《新京报》)。
自2011年7月以来,中科院准院士段振豪虚报冒领、涉嫌贪污、包养二奶、养私生女的消息在网络迅速传播,引起舆论和公众的极大关注。特别是为开脱包养二奶生孩子的事实假以“捐精”的借口,引起网民围观的同时,被冠以“捐精院士”的称号。
“2013年元旦,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目前其已提起上诉。”不管量刑是否过重,但公众在谴责中科院院士道德沦丧的同时,也为背后可能存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表示出极大的质疑。
据2012年2月24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坦称,因海淀区是科研院校集中之地,该院近年来已办理多起涉及科研经费腐败的案件,其中不乏科研人员因为经费腐败而“栽跟头”。比较常见的科研经费贪腐手段就是通过虚假发票,虚报冒领人员劳务费等。而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监管不力,监督流于形式。
由此可见,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绝不是科研机构第一人,只是由于其没有处理好“后院”而遭妻子举报而“中枪”。这说明,作为国家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学术机构的中国科学院、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的混乱无序,无形中给一些道德沦丧的伪科学者提供了敛财的暗道,欺骗国家、欺骗人民。
应当说,段振豪的身陷囹圄,一般是自身信仰的缺失和道德意志的不坚定,另一半是管理制度的缺位和相关行政机构的懈怠。既有对科研项目的审定不力,又有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不慎。据报道,中央科技财政投入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但在科研项目的分配上却是空白,缺乏监管,缺少审计,而这一切,需要的是顶层设计,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才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如如段振豪之类院士作奸犯科、以身试法。
当然,除了定策设规范的制度之外,还需要中国科学院加强科研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增强科研队伍的自律意识,净化科研队伍的不良风气,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中国科技事业的大发展。(董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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