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5日《新京报》报道,1月3日,湖南长沙网友刘先生在一辆涉嫌违章停车的警车上拍到一张手写“违法行为告知单”的纸条,这张纸条模仿交通部门开具的罚单格式,该纸条随即受到热捧,被网友称为开给警车的“人民罚单”。昨日,长沙警方回应称,警务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是无穷的,这一句话屡屡得到正确与鲜活的印证。此时,我们又看到对于执法却违法警车,民众善意的调侃:警车贴着手写的“人民罚单”上罗列了警车的牌号、颜色、车辆类型、违规地点等,表述语言模仿《违法行为告知单》的格式。
长沙警车乱停被市民张贴手写“人民罚单”,诚然是一次对权威与庄严的执法部门的“搞笑版”回击。然而,从这样的“搞笑版”回击中,也无形中给我们留下了更多的思考之处: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严格执法、严格守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规则办事。否则,执法者却又明目张胆的“知法犯法”,便会让法不再具有应有的威信及约束力——假如,法律只是特权者眼中的摆设,是针对无执法权者而设的“囚架”,这样的法无疑不得民心,并有损执法机关的形象。
曾经,警察给乱停乱放的警车开出罚单,被称为“最牛罚单”——并且,这样的“最牛罚单”虽然是少数,却还可看到几例。这样的案例得到了更多的民众赞赏之声——最显然的因素就是在于民众赞赏执法者的一视同仁以及公平公正:在严格公平执法者的眼里,只有固有的法律规则遵守意识,而没有特权,没有特权“标识”对法律运行起到的丝毫阻滞作用。
法之庄严以及法之畅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平等权利意识。也就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则应当得到遵守与实践,应当得到最根本的行动体现。甚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执法者因为对法的更多机会接触与理解,比普通民众更应多一些自觉与高标准的要求,如此,才能够更加体现法的严谨性与普遍性,才能够对法的施行起到积极的示范效果。
“人民罚单”里见法律平等权利意识。“人民罚单”似是不经意的“搞笑”,似是“不规范”的“罚单”,却在更多人眼里,看到的不仅是“搞笑”,相反,让人感觉到的这是一份真正“严肃”的“罚单”:这是站在多数者角度对执法者的执法提醒,是一堂“常识”性的法律教育课,是有关部门在“玩笑”之后应当有的深刻反思。(陈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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