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城管局有22套房的“房叔”蔡彬被网络举报之后,“房叔”涉嫌腐败被查,但媒体报道,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离岗位并记过,此处理随即引发舆论热烈反响。
舆论的一大疑惑是,在被曝光的腐败官员尚未得到处理的情况下,反而对“爆料人”进行追责,它是否意味着否定了网络反腐所赖以生存的根基?过去,这样的担忧一直存在,举报信息一旦被证实,人们不会期待负责反腐的政府部门表彰协助反腐的公民,而是看能否有效保护爆料人。故此次广州对泄露信息者的处分,被部分专家视为“一种明显的打击报复”,让人担忧。
至于民间说其可能是表态,或者多为猜测。
民众习惯以一种目的决定手段的思维看待各种网络爆料,只要目的是善意的,手段的阴暗就可以忽略不计。很多人带着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参与到网络反腐,当然,在这朴素的正义感背后,有观点也认为它所依据的乃是现代政治伦理规范,即官员个人隐私一旦涉及到公共的利益,必须接受民众监督,公开其个人信息。
与之相对的,有种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披露个人隐私继而完成反腐的行为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尽管反腐败是当前中国社会的头等大事,但如果不能在程序上防止意外的伤害,而是以恶制恶,其后果未必可持续。
网络反腐不止一次陷入这样的纠结,自广州“房婶”房产被证实为个人合法财产伊始,网上即出现很多纠偏的声音,对这种以反腐为名揭发个人隐私的行为痛心疾首。隐私保护与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反腐事业,双方似乎难以兼得。
这种纠结背后的两种诉求:反腐和隐私保护,显然理应成为中国社会为之奋斗的目标。事实上,稍加辨析就能发现,民众此次对广州处理泄露信息者之所以大惑不解,除了此前的爆料行为本身达到了正义的目标,其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尽管官方的行为有着清晰的法律依据,以保护公民隐私之名自圆其说,却难免给人以选择性保护的印象。
众所周知,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现象时有发生,行为所造成的伤害旁观者亦能体会,在有的网络反腐中,因为官员的桃色事件,以及网民的“女主角情结”,都曾伤害那些无辜的个人。然而,我们鲜能看到有关部门以保护隐私之名,对被伤害的个人施以关怀,为其声张正义。相反,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是,在涉及官员利益的事件中,甚至在爆料还未被证伪的情况下,官员所属部门就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官员个人的正当权益。这难免让人疑惑,在保护隐私方面,难道只有平等而无公正?
上述分析呈现的乃是当前部分主张的内在逻辑,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网上的质疑,广州市纪委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相关部门只是对违规泄露个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堵塞漏洞,维护公民私人信息安全不被滥用。”亦澄清“问责的既不是举报人,也不是报料者”。客观地说,此次广州对泄露信息者的处理,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公务人员的职业规范要求,其打击报复的意味并不浓厚,公众在接受和传播这一消息过程中,忽视了信息泄露者的公务人员身份,而将其视为一个单纯的爆料人。
舆论的反响和公众的误读提醒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当前民众的网络反腐情结,大众的反腐冲动与隐私保护的合理性并无冲突,之所以出现反腐伤及无辜,一方面源自当前个人隐私保护欠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公开乏力。当前唯有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公开制度化,官员的个人隐私权才能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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