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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小康:不能让“楼倒倒”压碎公众安全感

2012-12-21 11:04 来源:江西日报

  12月16日,浙江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一幢六层民房突然倒塌,引发极大关注。对于房屋倒塌原因,宁波市住建委初步分析,因为该楼房建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按照当时规范,底层承重砌体结构不设防潮层,长期处于雨水浸泡,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引起倒塌。(12月17日《中国新闻网》)

  安居方能乐业,这是很多中国人认同的观念。一栋6层的民房,算起来刚好23年的楼龄就轰然倒下。如果那些建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楼房都成为“楼倒倒”、“楼脆脆”、“楼歪歪”的话,不知有多少人将寝食难安。

  有关部门把房屋质量问题怪罪到老天爷身上,这不是第一例。然而,在无数住房建筑质量事件被曝光之后,除了排查、修缮等一些技术性的补救措施之外,几乎很少听说有谁被追责,既往不咎成了一种“传统”。而宁波有关部门把责任推给老天爷,估计也是在为继承这种“传统”做铺垫。这无疑暴露出建筑质量倒查机制的缺失。

  正如德国现代建筑大师瓦尔特所言:“建筑始于工程完结之处”,一栋房屋的价值也应当在它的寿命中得到体现。发达国家的建筑,像英国的平均寿命达到了132年,而美国的建筑寿命也达到了74年。相比而言,23年楼龄简直就是夭折。显然,有关部门该打破既往不咎的惯例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追溯既往,对一切建筑质量问题都查个水落石出,宁波“楼倒倒”是如何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者、监管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问题的发生是由于渎职还是背后有权钱交易?如果这些问题不查清、不追责、不处置,又是一番“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重新补救施工,这不仅包庇坏人,无法给逝者一个交代,也难以避免更多“楼倒倒”的出现。

  《黄帝宅经》中说:宅者,人之本。老百姓积攒几十年的血汗钱换来一套房子,住在里面却人心惶惶,没有安全感,确实是个笑不出的“黑色幽默”。(任小康)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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