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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公积金岂能“损不足而补有余”

2012-12-20 09:44 来源:红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员工买房置业而配备的一项福利政策。这本是一件好事,能够减轻员工的购房压力,但是有网友通过“晒收入”却发现,在实际生活中,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的差别,最高与最低之间的比例,超过了30倍。(12月18日中国广播网)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类似的调调我们并不陌生,但以住房公积金为例,现实中出现的结果何止是走了样,简直是进一步拉大了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与出发点可谓南辕北辙。

  福利分房时代结束后,房地产行业迅速市场化,年轻人买不起房的问题迅速出现。如果说少数低收入群体可以通过保障房来解决,那么多数人群的买房需求只能通过住房公积金来解决。作为一项具有福利性质的政策,个人缴存与单位缴纳各占一半,贷款利率也较银行利率低了许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压力,最起码是让人看到了希望。

  然而在银行、电力、电信、烟草等垄断行业,每月公积金竟可以达到万元左右,高出普通企业数十倍之多,并且同一企业里也按照级别的高低而有所不同。而在另一些单位里,或者干脆拒绝执行这项政策,或者只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缴纳公积金,变相地规避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其结果只能是,越是不愁房子的高收入群体,获得的公积金越高,有的干脆用公积金买了二套房;越是饱受买房压力的低收入群体,公积金反倒越是低得可怜,只能去租房。

  损不足而补有余的结果,不仅与政策的出发点背道而驰,而且演变为一种合法的洗钱行为。众所周知,垄断企业的收入是要进行红利上缴的,也就是说,由于得了垄断的便宜,挣的钱不全是自己的,还需要向上级和国家缴纳一部分利润,而高额的公积金正可以抵消一部分自身利润,且不用缴税,无异于损公肥私。

  正因如此,公积金政策必须立刻纠偏,不仅要严格控制国有垄断行业的利益自肥,加大对其隐性福利的管控,而且要从源头上扭转类似的政策乱象,使其回归到最初的出发点——损有余而补不足。这不仅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内容之一,也是解决现实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宋鹏伟)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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