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都市报》12月16日报道,近日,网友邓康延在乘坐动车D7124时发微博称:“你喝过火车上的特供水吗?‘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高价打入票内,却不在车上分送,只是遮掩角落凭票自领,十乘客中仅一二人知取。”为此,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琨向铁道部邮寄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矿泉水究竟是铁路方面给予的福利,还是一笔铁路方面涉嫌强买强卖、水企涉嫌搭乘权力便车、乘客涉嫌不知情被动消费的一次交易,公众需要弄个明白。从新闻看,水企是站出来说话了的。不过其只是说,该网友的说法系主观臆造,恶意解读乃至侮辱诽谤,完全与事实不符。至于客观事实是怎样的,动车票价是否包含矿泉水,水企未正面回应。而铁道部,在微博、新闻发酵多日后,则一直沉默。
时代的列车滚滚向前,公众的维权意识也在进步。随着信息主动或被动披露得越多,人们就会愈发觉得网友发帖举报“动车特供水”并非没有道理。因为根据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5100矿泉水2010年销售收入总额的80.5%,即2.9亿元来自于中铁快运。一向倨傲的铁老大,居然会耗费巨资主动向乘客赠送矿泉水?人们认为是“福利”的想法恐怕过于善良。由此,律师向铁道部申请公开有关信息,那就再正常不过了——动车票价中到底有没有“水分”?票价是怎么定出来的?以前派送矿泉水,现在凭票自取,是否昧下了一部分乘客的钱财?这些问题,铁老大恐怕不答不行,答不清楚也不行。
不能不说,铁老大在收钱不明不白方面,是有过令人错愕的先例的。前段时间,媒体报道说,《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2013年1月1日起废止,火车票中将不再强制收取保险费。这时人们才猛然发现,原来火车票中是含有强制保险费的。而这笔长达数十年的收费,最终谁在受益?报道称,由于历史原因,《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从1958年就名存实亡了,这么多年来火车票中这2%的保费根本无处可缴。
国家的铁路部门应该是一个追求公共利益的机构,而不能是凭借垄断地位追逐私利的“官店”。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看,对于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从《价格法》而言,铁路运输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那么,相关信息本来就应该公开透明,“动车特供水”究竟是不是特权水本来就不应该有劳一名律师去追问。
从这个角度上看,网友实名举报、律师寄信申请,除了寻找“动车特供水”的真相外,其更深的意义恐怕在于提醒各级监督管理机构,要对铁老大这样的利益集团,好好设立防火墙。(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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