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事件中,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相关监管部门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值得关注。
“8胞胎”父母近期将收到计生部门的“罚单”。前天,广东省计生委称,“8胞胎”案件中,除了母亲生下的3名孩子以外,其余两名代孕妈妈生下的5名孩子都算超生。近期将会向孩子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据推算,若“8胞胎”父母一年收入100万元,那么最高将被征收上千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8胞胎”因其各种荒诞的现实和对法律规定的挑战,备受关注。被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到现在终于有了个初步的处理结果。“8胞胎”父母被罚款是意料之中的事,否则超生将成为富人的特权,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至于最终会罚多少?是否会高达千万?恐怕还要看“8胞胎”父母的实际收入而定。
严格说来,所谓的罚款也只是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而已。也就是说,在“8胞胎”事件中,目前的处罚针对的只是超生,至于代孕、滥用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似乎并没有提及。然而在这起事件中,恰恰是代孕、试管婴儿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值得关注。
医疗技术特别是辅助生殖技术的进步,为不孕不育夫妇带来福音,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不孕人群占比达10%左右,因而现代医术的进步可以弥补不少人的人生遗憾。但辅助生殖技术的商业化使用也带来了生育伦理及法律的追问:当技术可以创造“8胞胎”的神奇时,当试管婴儿与伦理亲情产生冲突时,我们该如何看待?相关法律又该如何作出相应的调整,来限制辅助生殖技术的滥用?
而更进一步的是,那些为8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它们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人们只知道“8胞胎”的母亲是在香港生产,有一名代孕妈妈是在广州某三甲医院生产,还有一名代孕妈妈生产地点无法查找。至于在哪里代孕,孩子父母不愿意告知。
然而我们知道,目前在我国代孕是不合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实施代孕技术,对做代孕的医疗机构和医生,要“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是在“8胞胎”事件中,另外一名代孕妈妈的生产地点以及在哪里代孕,却无法得知。这是否意味着,只要“8胞胎”父母守口如瓶,那相关部门就无法追究那些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这听起来实在很荒唐。
因而,对“8胞胎”事件的处理,不能仅止于征收抚养费了事。对非法为代孕妈妈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进行处罚,同时还应弄清楚事件中有没有涉及代孕中介?如果有,也应一并处罚。毕竟辅助生殖技术不是有钱人的游戏,严禁代孕的法律条文也不是儿戏。
当然,在处罚“8胞胎”所涉违法违规机构之际,有关部门也应反思:对医疗机构辅助生殖技术的使用有没有监管到位?对代孕中介,特别是媒体曾经报道的“卵子黑市”的打击有没有力度?这些其实都是对监管部门的另一种追责。
与此同时,“8胞胎”事件所暴露的法规滞后现象也值得重视。代孕已越来越多,眼下公开打出代孕旗号的“专业网站”比比皆是,条件和价码也不再躲躲藏藏。然而目前国家只有卫生部门的条令明令禁止代孕,而且沿用的还是2003年出台的规定,这显然已落后现实许多。如何尽快堵上这个法律漏洞,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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