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在北大百年讲堂的一场昆曲演出结束时,于丹被主持人邀上舞台做总结。在她说要代表全体观众向演员鞠躬时,遭到台下观众喊“请下去”、“你没资格代表我们”。
“你没资格代表我们”是一条很棒的“请下去”的理由。彼时彼境,不少出演的艺术家年过七旬,于丹如果仅仅表达她个人向认真演出的老艺术家们的感谢,应该不会“遭呛声”,很可能还会引来热烈的掌声。但她事先并未与观众交流,却要代表全体观众,这种错位的“代表”多少有一些引人不快。
莫名其妙“被代表”,这种事人们并不陌生。如果发言人、决策者事先征求过并且在发言、决策中吸纳了“被代表者”的意见、智慧,那这样的“被代表”是有分量的。如果“代表”只是口头上说说,实际上并不能反映真实的民意,那“我代表”或“我们代表”就成了谎言。在北大百年讲堂欣赏昆曲的观众,对演出的感受未必不和于丹相同,但不接受于丹贸然“代表”他们表达情感,这是对“意见被忽视”的一种率真反映。
“被代表”屡见不鲜的另一面,是个人叙事、个人表达不要随意“代表”他人。“代表”是一种责任,既要代表他人就要拿出一段时间,通过认真记录、搜集他人的见解,不让任何一种被代表者的声音沉没。如果在发言之前并未与他人沟通,发言并不包含他人意见,那就只能算个人表达。个人表达就应使用个人口吻,老老实实、清清楚楚地说明是“代表自己”、“言责自负”。
个人表达,就是要“我代表我自己”,这是现代民众应有的言说姿态。“我代表我自己”,意味着表达的是自己的观点,不拿别人来当事先的“遮羞布”或事后的“挡箭牌”,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贡献真知灼见。如果个人的见解总是被贸然“代表”,如果“代表他人”成为一种常态,那真实的个人见解何以表达?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序政治参与,就必须消除“贸然代表”、“稀里糊涂被代表”的无序现象,从实现每个人的正常表达做起。(何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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