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精神不仅体现为竞技体育挑战人类极限的力量与美,更具有创造规则、尊重规则、发展规则的意蕴。
伦敦奥运会上,国羽女双因“消极比赛”受罚曾喧嚣一时,中国羽毛球队主教练李永波日前首次回应,称消极比赛并非自己所授意,他认为国际羽联的处罚太过草率,“竞技场上金牌是惟一标准”。
“金牌是惟一标准”,有人说这话太功利,因为金牌并不能承载现代体育竞技的精神。不过对职业运动员和教练来说,四年的艰苦训练只为最终一搏,金牌的确成为他们梦寐以求的目标。尤其是在举国体制之下,金牌对于运动员和教练的意义包含了更多的利益与尊荣,各种奖励机制和隐含的广告效益,让金牌越发趋于替代其他精神指标而成为“以结果论英雄”的重要标准。
但是,人类对于奥林匹克为代表的竞技体育的理解,不能止于硬性的金牌指标,背后更有值得学习的规则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已经时过境迁的国羽受罚事件仍值得我们反思,相关的回应也值得进入公共舆论的视野。因为从中我们不难发现,真正的损失不是失去一枚宝贵的金牌,而是面对处罚丧失了参与规则改革和完善的契机。
世界羽联在规则设计和赛制设置上存在漏洞。存在漏洞的规则可能被人利用,例如在国羽受罚当天,场地自行车男子团体赛英国的菲利普·辛德斯在预赛第一个弯道滑倒,就涉嫌利用规则漏洞为位置不好的同伴赢得重新出发的机会。
厚此薄彼的体育执法难免让人感到不公,我们是该寻求道德的同情还是选择基于规则精神的维权?中国队可向羽联申诉,然后仍可向伦敦奥运会临时仲裁庭申请仲裁。遗憾的是,我们选择了默默接受,这连国际体育仲裁庭秘书长都感到遗憾,认为错过了一个可以载入史册的裁决。
奥运精神不仅体现为竞技体育挑战人类极限的力量与美,更具有创造规则、尊重规则、发展规则的意蕴。这种规则精神既包含了对规则的批评建议和对裁判的申辩质疑,也包含了改变旧规则、创造新规则的努力。因此,比金牌更重要的反思是,我们如何通过积极地参与去维护奥林匹克运动公平竞争的规则,去改变、创造和完善新的体育竞技规则体系,进而发挥出一个大国对于人类竞技体育的深度贡献。(特约评论员傅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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