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的中秋国庆长假,全国小型车辆将首次被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专家曾经作过计算,几个重大节假日全国公路收费额加在一起近200亿元。(9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数字虽然枯燥而生硬,但往往隐藏着秘密。且不说这200亿元是少收还是本来就不该收,仅就“少收200亿元”这个判断来推理,就可以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按照这种标准收费,全国每年光高速公路通行费就上万亿元。要知道我国去年的财政收入为103740亿元,而高速路通行费居然能达到上万亿元,实在令人咋舌,看来,所谓的“高速路是高价路”、“金桥银路”、“高速路是摇钱树、提款机”等说法,绝不夸张。
还得厘清一个概念。节假日免除通行费不是面向所有的机动车,只是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不知道相关专家所称的年少收200亿元是所有的车辆通行费还是小型车的通行费,如果是前者,恐怕每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能更高,远超过一万亿元。
高速公路收费高,有目共睹,可怕的是不该收也收,到期了仍坚持收。试问:那些超期收费的高速路何时才能真正实现免费?众所周知,去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同时,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但据中青报报道,一年的专项清理期已经过去,但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
贷款还够,收费公路到期,就应该立马停止收费,而不应该由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继续大言不惭地收费,让民众埋单,而肥了少数人或相关利益集团。
相关专家大谈特谈少收200亿元,本来是展现相关部门让利于民的决心,相关企业损失的力度之大,却一不小心暴露了真相,原来我国的过路费如此之高?物流成本能不高吗?物价能不涨吗?如果合法合理地收倒也没什么,怕的是违法违规地收。过路费如此之高,提醒国家相关部门真该动真格清理乱收费并严惩责任人了!(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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