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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食品药品乱象需引入“惩罚性赔偿”

2012-09-05 07:58 来源:红网

  在齐鲁制药、正大集团卷入河南惠康特大地沟油案后,又有上市公司唐人神和大北农公告承认购买过河南惠康的大豆油。(9月4日《第一财经日报》)

  河南惠康特大地沟油案正在由制药行业向饲料行业漫延。不知道下一个行业是什么?也不知道下一个曝光的公司是谁?但相信这绝不是最后一个行业,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涉案的公司。

  “皮鞋”刚刚歇会儿,地沟油又“忙”起来了。人们疑惑为什么在食品药品事件中上一起“阴魂未丧”,下一起又“层出不穷”?其实只要看一看上一起事件的结果,一切就已经了然于胸了。

  2012年4月底,北京市平谷区的许女士向北京市某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自己服用了蜀中制药公司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要求退还药款、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5月10日,立案庭法官表示:暂时不受理许女士的起诉,也不会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全国首例起诉问题胶囊药企案件就这样无疾而终。虽然制造问题胶囊的企业已经关停,但是购买问题胶囊生产药品,把药品送进消费者嘴里的企业包括修正药业、蜀中制药等却毫发未损。这当中有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勇于打官司的人太少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此类案件由于种种原因受理难、立案难、举证难,消费者在受到侵权后真正能打赢官司的不多。不法企业无需付出任何代价,才会有恃无恐。再则,在中国的法律中,没有“惩罚性赔偿”这个条款。就算上述案件许女士打赢了,也就区区5000元,对于财大气粗的不法企业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正是因为缺乏畅通的诉讼通道,缺乏惩罚机制,才使得食品药品企业屡教不改,事件叠出。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的一个经典案例“麦当劳咖啡烫伤案”。1992年2月,美国老太太斯黛拉·莉柏克购买一杯四十九美分的麦当劳咖啡,不慎被咖啡烫伤。她将麦当劳告上法庭。最后陪审团判定,麦当劳由于咖啡温度过高、又没有尽到警示责任等原因,侵权行为已经明显构成了“轻率的”和“恶意的”性质,除了“补偿性赔偿”之外,被告应偿付原告二百七十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最后法官把赔偿金由二百八十六万降为六十四万美元。一杯售价四十九美分的咖啡,终于造成了麦当劳公司六十万美元的巨额责任赔偿!无论这次判决如何匪夷所思,都不妨碍它成为一个经典案例。正是在法律的约束下,在“惩罚性赔偿”的震慑下,美国的企业越是大公司越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把商业规范奉为圭臬。在产品质量和顾客服务方面,更不敢肆无忌惮地把利润置于公众利益之上,做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

  依照美国法律,只要被告存在“欺诈的”、“轻率的”、“恶意的”、“任意的”、“恶劣的”、“后果严重的”侵权或责任行为,即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试想,如果中国企业制造伪劣产品需要面对巨额的赔偿,有可能倾家荡产,他们还敢这样无视消费者的权益吗?在当前食品药品行业事前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如果能做到事后严惩也是可以起到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

  中国的食品药品行业,既要改变多头监管等于无人监管的现状,更应该建立畅通的诉讼通道,健全赔偿机制,特别是引入“惩罚性赔偿”。在这个潜规则盛行、乱象横生的行业,只有施以重典才能震慑不法企业,才能为消费者提供长久的安全保障。方方面面都已经国际接轨的中国,在处罚那些危害国人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企业时,国际接轨一下又何妨?(陈王伟)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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