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驾驶者要在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办完后才可以合法骑车上路。
电动车新国标引发舆论关注。河南省交警总队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事”,暂时不会限电动车。这让河南的上千万电动车车主松了口气。河南省交警总队对新国标客观冷静的态度值得赞赏,体现出对省情市情的充分尊重。事实上,审视这一新国标,还有很多问题。
将时速在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列为机动车管理,这有助于保障交通安全,政策的善意值得肯定,但前提是,要保证政策的必要性、公正性、民主性和可行性。
电动车新国标是个大动作,但真的有必要吗?有不少市民对电动车违章很反感,但只是感性认识,论证必要性,还需要数据支撑。比如,万车死亡率,以深圳为例,这几年约为0.3人/万辆,而同期的自行车、摩托车、公交车、机动车分别为0.5、2.54、0.6和3.3,都高于电动车。如果说交通安全至上,那将所有机动车限速不是更安全吗?
公正的政策,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再谈如何增进公共利益,如果有人为公共利益做出牺牲,那社会或政府就应该给予其合理补偿。车主在买车时并没相应的限制规定,新规出炉,意味着车主要付出额外成本,可“法不溯既往”,不应让车主为政策变动埋单,而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减免考驾照所需费用、必要时由政府回购等。
有人可能会说,那成本也太高了吧?可是,让上亿车主埋单成本就不高了吗?政策制定之初为何没有充分考虑到?这就牵扯到公正的前提了,那就是民主——在制定政策时需听取各利益群体的意见,并为增进公共利益达成妥协。如果新国标不是“闭门造车”,不应该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国标,还应有配套的权益补偿措施。
最后看可行性。标准定得再高,如果落不到实处,就是一纸空文。试问,对于没有表盘的电动车,车主怎么得知其设计时速?如何防止改装电动车?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车上路会如何处罚?新国标有无过渡期,有的话是多久?是从源头管理限制厂家成本更低,还是直接对上亿车主实施新政好?诸如此类的问题不明确,新规就很难落地。
2009年12月,国标委曾发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四项国标,后因反对激烈暂缓执行。我不知道,9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动车新国标,是否充分考虑到反对者的理由,考虑到政策的公正、民主、可行和必要,如果没有,仍希望其暂缓执行,先进行公开透明的讨论再说。尽管这意味着又是一场折腾,但总好过更大的折腾。(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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