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近日出台“禁止乞讨者在公共场所出没”的城市容貌标准,我不太认同。虽然我多年来一直坚持反对儿童乞讨,但我不认为,城市应完全拒绝成人乞讨者。毕竟,全世界几乎没有一座城市可以彻底解决乞讨问题,就人类目前发展水平看,城市不应有“零乞丐”的野心。
无论国家有多富,城市有多发达,都难免有穷富之分。穷者一旦落难,就很有可能被迫乞讨,处于社会最底层,但他们同样是城市的组成部分。虽然他们的行乞会给其他市民带来一些不快,也给城市治理带来难题,但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城市对他们都采取相当宽容的态度。多大程度上理解与接受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境遇,决定了这座城市包容与同情心的最矮短板。
把乞讨者赶走,并不意味着这座城市就没有穷人,或不得不依靠乞讨为生的人。谁没有落难的时候呢!“禁止乞讨者出没”,照顾了城市市容,却丧失了人情,城市也将失去应有的魅力。更何况,虽然我国有专门的法规条例严格禁止儿童乞讨行为,但并未出台类似文件禁止成年人行乞。只要他们没有违法行为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行乞不应被禁止。为了城市“容貌”而禁止乞讨,就像为了皮肤光滑而遮盖每个毛孔一样,既不可能,也不健康。
事实上,任何处于转型期、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国家,都会必然出现一些甚至很多乞讨者。因为城市化加速会产生贫富差距,乞讨者也会随之出现。除了生活所迫之外,一些人也可能以此作为职业,还有一些人以此作为自我选择的生活方式。这都是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正常现象,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城市管理者,都应对此抱有开放的态度。
禁止乞讨者出没,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城市管理者对城市定位、权力运用还没有清晰的认识。曾几何时,我们一想到建“文明城市”,就是街边小店关张,报亭关闭,流动小贩消失,农民工被驱赶,这种现象在骨子里折射了一些城市管理者忽视对城市弱势群体的基本关怀,忘记了很多时候弱势群体、中低收入阶层才是城市良性运行的基石。
人类文明发展至今,已经在很多国家实现了没有大规模乞讨者出现的成就。“半城市化”的中国也基本实现了这一点。但就目前的发展状况看,乞讨者不可能禁绝,这是城市管理者必须要正视的客观现实。事实上,向乞讨者提供更多有效的社会救济与收容场所,才是让城市容貌变得更美的法宝,也是让城市变得“更有面子”的良心之举。(李建嵘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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