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23日晚间有消息称,韩国宪法法院周四宣布废除2007年生效的网络实名制法案。其实,对此我们也不必太惊诧。韩国之所以废除实名制,这不仅是因其具体国情,更为直接的因素恐怕还在于其实名制本身的问题,“网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泄露的危险性增加”。
实名制,固然可以在打击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犯罪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如果对网民个人隐私保护工作不到位,便会对支持实名制的网民利益造成了实质性伤害。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别是网民的个人隐私不被恶意泄露这个角度来说,韩国暂时废除网络实名制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明智之举,或可看成是趋利避弊的权宜之计。
对照“韩国废除网络实名制”,中国推行的网络实名制相对规范有序。如果聚焦网络实名制的“双刃”特性在有利于打击网络犯罪同时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在中国有一个关键的事实不容忽视,那就是一方面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实施了坚决、持续、有效的打击,进行实名制以来短短时间内,数以千计的网站和个人因为传播网络谣言、实施网络暴力被查处;另一方面,中国的网络文化产业整体呈现愈发健康的生机与活力,参与实名制的网民个人隐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保护。从根本上来说,网络实名制和保护网民隐私并不冲突。如果没有良好的把控,任何制度都面临过犹不及地风险。
中韩有着众多的国情不同、社情差异;两国自己推行的“网络实名制”,尽管在名称提法、目标愿景上可能大同小异,但决然不能进行简单对比,甚至因此对比而出来一个什么“参照结果”。中国的实名制吸取了包括韩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的经验与教训,使得其在保护网民个人隐私等方面的相关措施更为科学严密、精确有效。一个冷静而理智的网络公民,会客观理性地看待实名制,并希翼在健全而完善的实名制下,一个干净而健康、有序而蓬勃的网络社会尽快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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