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救护车泛滥并且扰乱医疗市场,需要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可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大力开展救护车业务,减轻相关机构增配救护车的压力。
救护车不做转运病人的事,却只借着救护车的身份出去发医疗广告。在混乱的救护车运营市场,这还不是最出格的。更加肆无忌惮的是黑救护车趁人之危收黑钱,并且抢占外地转运,设置如“人死不负责”的“免责条款”。据《新京报》调查,与外地转运的庞大需求相对应的,是正规救护车外地转运服务严重不足。
需要指出的是,黑救护车横行市场,抢地盘、乱收费、甚至相互之间血拼,并非北京一个地区的景象,在网上搜索“黑救护车”,能够看到数百万条信息。准确地说,黑救护车已经成为多地急救和病人转运服务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给患者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较大威胁。黑救护车泛滥并且扰乱医疗市场,需要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毕竟,这事关患者的生命安全。
但是,规范救护车市场,仅仅靠严打黑救护车还远远不够。资料显示,北京急救中心现有400辆救护车,北京市红十字会有203辆救护车。这一数字甚至要低于2008年时的救护车保有量。救护车配置不足,已经让日常市区内的救护车服务显得力不从心,而在外地转运服务上,则尤其捉襟见肘。譬如北京市急救中心只有五到六组人负责外地转运,这与北京外地患者众多、外地转运市场庞大极不相符。
所以,严打黑救护车的同时,必须审视如何增加正规救护车的服务供应问题。《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暂行)》对救护车的配置有严格规定,譬如“急救专业机构按每5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可按每200张床位配置1辆救护车,原则上不超过4辆”。这样的配置比例本来就很严格,如果考虑到车辆周转、检修等问题,救护车配置不足问题可能更突出。因而,有必要重新评估救护车配置标准,对相关规定予以修订。
此外,也不妨考虑为社会资本进入救护车市场“打开大门”。在北京市,按规定只有三类机构可以配置救护车,即北京急救中心、北京红十字会和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这样的格局下,正规救护车收费一直比较高昂,而黑救护车又难以保障安全。如果能够考虑让社会资本进入救护车市场,只要设定科学的门槛,同时加强监管,或许可以达到共赢。
今年上半年,卫生部发出了《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被认为是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的“新36条”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实施细则。但是,实施细则更多关注了民营医院的地位问题。事实上,可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大力开展救护车业务,既减轻相关机构增配救护车的压力,又可添补打击黑救护车之后的市场空虚。
(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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