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重庆市民董历丽都认为,保管钱的最保险办法是将钱存到银行,直到2011年12月她银行卡里40余万元被盗刷为止。然而,令董历丽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找到发卡的工商银行讨要赔付时,对方却以自己没有责任而拒绝赔付。(8月15日新华网)
储户的钱被盗刷,要不要赔付,不是银行单方面说了算,而应该依照法理做出判断。就在2012年8月8日,广东省高院公布三大银行卡纠纷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三跟董历丽的情况一样。2011年3月1日21时,邱女士收到短信,信用卡在澳门被盗刷8.4万余元,7分钟后再次收到短信,显示在澳门的ATM机上取款3000港元。邱女士立即拨打客服电话要求挂失止付,并报警。邱女士提供了其个人港澳通行证,显示在案发当日她并没有进出香港、澳门。该案件属于卡未离身被境外盗刷,法官解读该案,“银行负有安全保障及谨慎审查信用卡的义务,持卡人负有谨慎保护密码的义务”。法院的判决是银行用户各担半责。
然而,在董历丽的这个案件中,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却这样回答。“银行没有任何过错,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定我们该赔付,我们再赔付。”工商银行加州支行的负责人不仅推卸掉所有的责任,而且摆出一副奈我何的样子,让人觉得你就是去告我也告不赢。莫非工行适用的不是中国的法律?银行的傲慢可见一斑。
银行的傲慢源于多年的政策保护。在政策呵护下,中国的银行业挣着高利差,收着全世界名目最多的费用,还免受外资银行的大规模冲击。银行业做着坐地收钱的买卖,再差的服务质量也能创造出超额的收益。中国银行业的利润如野草般疯长,银行的资本利润率不仅已经大幅高于工业,而且高于石油和烟草,对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而与之相对应的,却是为银行提供存款的储户得不到优质的服务。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利率市场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乱收费为世人所诟病,融资体系正在不断拓展,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已经破题,外资要求我国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未来,银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必将日渐式微,银行业靠什么来提高自己竞争力,必定是诚信和服务。而“离柜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许霆案”、“中国黄金第一案”等事件让人唏嘘不已。当前,中国银行业所表现出来的傲慢,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笔者实在不知道,在种种政策保护下的中国银行业,他们对储户如此傲慢,底气到底从何而来?(陈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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