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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飞:打死人有钱赔中公权等同于“匪权”

2012-08-17 07:34 来源:红网

  “公权”与“匪权”原本风马牛不相及,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概念,为什么要把它们往一块扯?因为,在当今社会里,很长时期以来,在一些地方,“公权”往往混同于“匪权”。原本以保障和捍卫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天职的公权力,在一些官员的胡弄下,却像匪贼一样对老百姓肆意强抢疯掠,甚至不惜伤人害命。此类情况,在征地拆迁领域尤为突出。一些地方党政官员,为了大干快上GDP、骤猛彰显政绩、快速更新“乌纱帽”,就肆意圈地毁田,滥扒民宅,大拆大建,这几乎成了官场的“流行病”、“显规则”和不治的痼疾。国家最高层察觉了这种恶劣匪行导致民怨沸腾,曾经连续下达多个“红头文件”,甚至颁布新规新法,以期遏制,但始终收效不大。

  近日,在河南项城市就又发生了一起“匪行”事件。在与村民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该市组织警察、政府官员和社会青年近两百人,对147亩耕地进行“强征”。“凡是走进农田阻止政府强征的农民,要么被拉出去,要么被多人围住一阵乱打后拉到路边,其中一名老太太也难以逃脱厄运,被打得从人群中爬了出来。”“数十位村民因阻拦强征遭到现场警察和社会青年的殴打”。光武办事处一名官员在现场扬言“打死有钱赔”。(8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公权操纵者们成天吆喝“以民为本”、“民生大如天”、“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此情此景下,民意民情民怀荡然无存焉!惟有赤裸裸活脱脱的匪性匪相匪行!旧社会的土匪都是这么干的,他们想什么,你就得给什么,不管是人是钱还是房产,都是群起生抢强夺,稍若不从就猛打滥杀。那是无法无天、兵荒马乱时期,现在可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和平年代呀,然而,岂能容忍公权者肆无忌惮地效法土匪行径?

  这种土匪行径并非个别情况和偶然事件,由来已久,蔓延已广。早在20年前,我在苏北老家就亲眼目睹过一幕毛骨悚然的强拆场景:公、检、法、司制服队员及机关干部数十人现场监督,大铲车轰鸣,狂砸猛推,民房墙倒瓦塌,一应家具衣物悉数压在下面,房主被五花大绑押在卡车上示众,脖子上挂着“抗法分子”的牌子……老百姓为什么抗拒政府拆迁,因为没有拿到补偿款。

  纵观改革开放数十年,多少地方的GDP、多少官员的“政绩”、多少“乌纱帽”膨胀,都是强拆硬扒“匪”出来的,其间凝聚老百姓的血泪何其多?

  这些匪行可是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科学发展的和谐理念背道而驰的,为什么这么多的地方主政者有恃无恐?原因十分浅显明白,因为其上面逐级领导都需要他们提高GDP,来壮大和辉煌自己的GDP,却不管他们的程序和手段如何恶劣。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些地方的匪性匪行都是上面默许、纵容和激励的结果。有人会说,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不是三令五申制止野蛮拆迁吗?的确不错,法律、法规和文件成堆成摞!然而,实际贯彻落实执行兑现的有多少呢?有几个地方主政官员因为强拆强建,侵害群众利益,被追究责任,绳之以法的呢?闻所未闻!而屡见不鲜的是,一批批大拆大建的官吏不断飞黄腾达。在如此“反激励”的“潜规则”的“感召”下,所有的严肃整饬野蛮拆迁的政令都沦为了“忽悠腔”和“催眠曲”,铤而走险无视民众死活的大拆大建才是不变的主流和永恒的要务。

  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需要从根本上厘清“公权”和“匪权”的界限和区别。通俗表达之,前者是以群众支持不支持、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后者则是不顾群众死活野蛮乱政滥权。而要彻底清除和永远消弭一些地方的匪性匪行,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魄力和决心,严惩那些打着种种“大干快上”旗号,无视和践踏民众权利的官员,无论其GDP多么飚、“政绩”多么亮,都要决不姑息,格“杀”勿论。惟有这样,才能使公权不至于偏离亲民爱民为民的正轨。(石飞)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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