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同意。对于为何有的节日(端午和中秋)不免的疑问,交通部表示,或许是因为其他节假日的出行人数终究没有这4个节假日(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的人多。
确切地讲,这是一次有限度的“假日免费”,允许免费通行的车辆限定为行驶于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换言之,货运车辆和7座以上的客运大巴并没包含在内。
方案公布前,交通部相关机构作过测算,一旦全国按此方案操作,按现有收费公路车流量,公路收费机构每年少收“买路钱”约200亿元。概而论之这无疑是向百姓的真实让利。但笔者也要据实指出,这一让利之举,更多惠及的是已拥有或打算拥有私家车的车主,主要是收入相对较高的城乡居民和家庭。简言之,占人口大头处于收入“金字塔”底部的城乡广大低收入民众,目前尚无条件直接享受此项“政策红利”带来的实惠。如果把此举作放大分析,它还有利于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通过旅游又能直接和间接地拉动内需。这将是此举必然带来的最大社会溢出效应和边际效益。
公路系典型的公共产品,之所以高速公路和部分普通公路相继变成了“收费公路”,关键是国情和国力所致——若20多年前,国家不作这样的制度创新,按现有国力,中国公路基础网络的现状很可能仍处在眼下印度的水平。
筹款建路、收费还债是国内收费公路的主要营运模式。就高速公路而言,其产权所有者包括地方国资委和机构投资者,鉴于国内大部分高速公路已包装上市,故而,它的产权所有者还包括股权投资机构及成千上万的中小股民。就普通收费公路而言,其产权所有者还包括商业银行,以及购买地方公路建设债的无数“债民”。由于假日免费将减少“买路钱”的总收入,而免费带来的车流量大增又势必增加公路养护成本,因此,假日免费在令广大有车居民享受实惠的同时,无疑会在不同程度(各省情况区别)上实质影响上述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收益。
天下没有免费午餐——拿假日免费作个对号入座,再次得到了毋庸置疑的验证。这还仅仅局限于就事论事作分析,若将社会法制、市场游戏规则及市场规则意识的培育和巩固等因素再“揉”进来,其更多的“弊”还将逐一浮出水面,可供更大范围的讨论与思考。
收费公路在国内过多过滥,尤其是收费年限随意延长,收费标准随意提高,是收费公路最终成为民怨沸点之一的根本缘由。此外,国内物流成本在全球可参照经济体中高到离谱之程度,各地收费公路收费时的普遍“不厚道”,亦是病根之一。于是才有始于去年持续之今年一季度的收费公路大整治,纠正了部分公路的超年限收费,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收费标准。然而,受国情与国力之束缚,现阶段普遍取消“买路钱”很不现实,作为大整治后继续向民意示好的友善之举,纠结多年的假日免费才在近期突然提速并最终落地。
假日免费有利亦有弊是个客观存在,再考虑到假日免费目前无法做到人人直接受益之事实,收费公路的各类产权所有者包括中小股民,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甚至还有“拿产权所有者利益送人情”的抱怨之声不断发出……有鉴于此,假日免费只是暂时向民意示好的治标举措。要想在更大程度和更广层面解决问题,对收费公路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管、整治、惩罚必须常态化而非“运动式”。(上海学者:鲁宁)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