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9时许,创刊才四天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蓝色快报》社,遭一伙人破门而入,并直闯办公场所,强抢电脑主机。这些自称是烟台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的人员,执法粗暴,态度蛮横,期间还有一群身份不明人员,对报社员工进行撕咬和殴打,致两名员工被咬伤,数人被打伤。(7月22日《半岛都市报》)
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在法治社会,还发生冲击报社、强抢报社办公用具、干扰出版秩序的事情,这对我国的新闻出版事业是一种伤害,同时也让世人忧虑当地的治安环境。
《蓝色快报》是大众报业集团的一个子报,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拥有国内统一刊号,合法出版发行。报道说,当时一群身份不明人员在未打招呼、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强行破门冲进报社办公场所,强行抢走了10台电脑主机,这些人自称来自烟台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其间,其中一名所谓执法人员要求报社员工配合工作,当被问及怎样算是配合时,其竟公然叫嚣“让我不舒服就是不配合”。
既然是“不打招呼”就硬抢,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当时一定是没有出示证件以及相关手续的。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虽然穿着一身执法部门的制服,怕也不敢完全让人相信他们就是执法人员,违法分子穿假制服骗人的新闻,人们已经见得太多了。也就是说,上述执法行为是不规范甚至违法的,容易让人以为是遭到了穿制服不明人士的抢劫。
另据报道,当时纷拥而入的“执法人员”中,还颇有身着便服、甚至穿着大裤衩的,有的还满身酒气,并要求报社员工“全体起立”。“执法”过程中,还打伤数人,咬伤两人。不难想象,这是怎样一个执法队。
直到报社员工报警,这批着便装裤衩的“执法人员”才赶在110到来前慌忙逃窜,所谓的文化市场执法支队人员随后也溜之大吉。
这批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是“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执法支队”。7月22日,当地一些媒体刊登报道称“烟台蓝媒广告公司非法出版报纸被查处”,这是这场纷争的导火索。亦即,执法方认为《蓝色快报》下属的蓝媒广告公司是其主管主办单位,而不是大众报业集团。从传媒常识来看,我国的报纸都是国营性质的,还没有民办报纸。一家广告公司不可能主办有正规刊号的日报。
根据我国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省级报业集团出版的报纸,其出版活动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管理。烟台市文广新局对《蓝色快报》没有执法权。因此,相关单位如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记协以及烟台市公安局不该沉默,应该积极参与对此事件的调查。
这张才刚刚创刊的报纸,究竟得罪了何方神圣而遭此劫难?一时还不得而知。不过中国有句老话,强龙不压地头蛇。报纸是公器,但报业竞争也很惨烈。省级报业集团作为强势媒体把触角伸到烟台这样的地级市,一定会挤压到当地媒体的既成利益,强行分走一杯羹,从而触动相关的一些部门利益,招致报复。但执法部门不应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打手。如果真的是竞争对手假权力之手行打击之实,这种恶劣的行为出自本应该以申张正义为己任的媒体,真是丢了中国媒体的脸。(黄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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