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没有自己的本科院校,但全国多所名牌院校却在珠海开设分校,因此珠海成为了典型的“移民大学”城市。(《羊城晚报》7月18日)
珠海采取“引进”的方式举办高校,优势是明显的。但也出现了诸多争议,比如,有大学负责人认为,现在珠海的大学生都是“半浮式”的,没有真正扎根珠海;不少学生也认为,他们只是在珠海过渡学习;而由于这些新学院、新专业设立的时间比较短,高校对珠海的人才效应尚未发挥出来。等等。
这些问题,有一部分是由当地政府的管理、服务所导致;部分则是因学校自身办学策略所致,没有理清分校和母校的关系,也没有发展、建设分校的长远战略。
在笔者看来,不能由于分校存在争议和问题,而否定“分校”办学模式,反过来,珠海的“分校”战略的成败得失,值得下一步发展高等教育时注意。
首先,须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行高等教育管办分离,即政府不直接参与学校的办学。按照这一精神,政府部门对所有高校(无论母校还是分校),都应一视同仁,不能有身份差别。如果政府部门以这种态度管理高校,不管是政府自己出资举办的,还是民间资金举办的,抑或是“移民”过来的高校,身份、地位都是一致的。这也就解决了学校和学生“根”的问题。
现实的问题是,由于政府和高校的关系没有理顺,政府部门对待高校,往往有身份和亲疏之别。其中,对自己出资举办、校长由自己选拔、任命的学校,觉得是“亲儿子”;而对于民间资金举办,人事、财务与己关系不大的,就比较疏远。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地方政府,就连教育主管部门也存在。
其次,必须处理好举办高校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高等教育要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这是对高校的基本要求,但是,如果办学仅仅从地方经济角度考虑,就可能导致高校办学严重的地方化、功利化。目前已经出现一些全国重点院校严重的地方化趋势,如有的重点院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超过总计划的40%,甚至更多。
名校在珠海设立的分校当然要为珠海培养人才,但是直接对口珠海的产业培养人才,还是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让他们在就业时自主选择,这大有讲究。前者会让学校的办学路越走越窄,后者才是办学的正道。
总体而言,珠海“分校”模式的问题在于未能有效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全新的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如果能推进这方面的改革,笔者认为,珠海“分校”模式的问题不但可以得到解决,而且这一模式完全可发扬光大,甚至可以引进世界一流大学直接到内地举办分校。这不但可以丰富我国的高等教育资源,还可以有力促进高等教育之间的竞争。(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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